壹、初步評估和簽署委托書
(a)在第三國永久居留的文件;
(二)整理申請前兩年擁有不少於654.38+00萬港元個人凈資產的證明;
(三)提交申請並取得文件編號回執;
(四)原則上取得批準通知書;
(5)在香港完成654.38+00萬港元的許可投資,並向香港入境處提交已完成投資的證明材料;
(6)在收到正式批準通知後,客戶將獲得兩年的香港居留簽證。客戶將在30天內持身份證和中國護照進入香港壹次,並向入境事務處申請身份證。14天後,授予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7)每年向香港入境事務處申報投資資產,七年後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
第二,在香港生活的好處
(壹)投資優勢,無需稅單和資產來源證明,即可擁有香港居民身份;
(二)雙重身份,保留大陸戶口,不影響在大陸的事業和生活;
(三)法律制度健全,執行英美法律制度,保障人權,保護私有財產和隱私;
(4)低稅率,無遺產稅,無外匯管制,利伯維爾市場經濟和“自由港”政策,產品可以零關稅進入中國內地;
(5)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和充足的政府財力,使香港成為壹個令人向往的高福利社會,在香港生活,幸福無憂;
(6)高度發達的社會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以及高品質的生活使其成為世界上最好的生活之都;
(七)壹人投資,全家受益,為孩子創造健康成長的環境和未來的平臺;
(八)沒有計劃生育界限,任意生育,不受政府限制,在香港出生的子女將享有香港永久公民身份;
(9)移民七年後可成為香港永久居民。他們可以憑香港護照通行全球140多個國家和地區,享受作為世界公民的便利。
(10)移民香港,不像其他國家,可以向政府申請豁免移民監管。
三。辦理香港投資移民的費用(基本費用)
(11)服務費
1.顧問服務費:約5萬元/戶;
2.辦理第三國居留和身份的費用:每戶12萬元(每人10萬元;
3.第三方費用:包括公證費、翻譯費、房屋鑒定費等。,每戶7000-1.5萬左右。
(12)香港政府規定的投資金額(入境處可隨時查詢投資狀況)為1000萬港元/(戶、人)。
四。香港投資移民規定的投資資產種類及操作說明
(1)投資者須以不少於1000萬港元的現金投資於以下壹項或多項獲準投資資產:
1.股票:在香港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以港元交易的股票;
2.債券:以港元為單位,包括由以下機構發行或全額擔保的定息或浮息工具及可換股債券
(2)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外匯基金、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地鐵有限公司、九廣鐵路公司、香港機場管理局及其他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全資或部分擁有的特定法團、機構或組織,或上文第1項所述的公司;
(3)存款證:由《銀行業條例》訂明的認可機構發行的港元存款證。
存款證必須在距離到期日不少於12個月後購買(購買日期原則上必須在移民局批準投資者參與計劃之後)。此類票據到期時,應替換為期限不低於12個月的存款單或其他允許投資資產的資產);
(4)後債:以港元為單位,由認可機構根據《銀行業(資本)規則》(第155L章)(銀行業條例附屬法例)第42(1)(5)及(7)條發行;
(5)合資格集體投資計劃:入境處會在其網站公布及定期更新本計劃的合資格集體投資計劃名單的資料。
註: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可隨時更改以上所列的準許投資資產,而無須事先通知。就本計劃而言,合資格集體投資計劃必須由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V部獲發牌的法團管理,或由根據《保險公司條例》獲授權經營《保險公司條例》附表1第2部指明的C類業務的保險人發行,而最少70%的平均凈資產必須投資於上述(I)或(ii )( 65438
合資格的集合投資計劃可以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註冊,但必須以港元為單位,並須經證監會批準,才可在香港公開發售。
(VI)自2010年6月4日起,投資門檻(及凈資產或凈資本要求)由650萬港元提高至10萬港元。
(七)自10月2010、10、14日起,暫停房地產作為允許投資資產類別。
(八)金融產品投資規定
1.申請人必須以自己的名義在單壹金融中介機構開立指定賬戶,並將指定金融資產的投資存入該賬戶。中介機構與申請人應當簽訂指定賬戶管理運營協議;
2.申請人必須以書面通知入境事務處處長他所委任的財務中介人的姓名及有關詳情。中介機構必須是:
(I)銀行業條例所界定的認可機構;
(ii)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進行類別1、4或9的受規管活動的持牌法團。申請人不得同時使用壹個以上金融中介機構的服務。
(3)除了金融中介機構就其在本計劃下的指定金融資產的正常業務運作中所產生的未支付費用或開支而設定的留置權外,申請人必須是並壹直是指定金融資產的絕對實益擁有人,並必須提供書面證據,向入境事務處處長證明其本人或其代理人在指定賬戶中進行的重要交易的所有相關細節,以令處長滿意。
(4)申請人可隨時轉移至另壹家合格的金融中介機構開立指定賬戶,但舊賬戶的所有指定金融資產組合必須轉移至新賬戶,以下項目除外:
(壹)指定金融資產直接產生的現金股利收入;
(ii)申請人/投資者必須在指定金融資產產生的利息收入有任何變動時,在7個工作天內以書面通知入境事務處處長;
(5)就本計劃而言,申請人只能通過以其個人名義在單壹金融中介機構開立的指定賬戶買賣和持有指定金融資產。申請人可隨時變更所投資的指定金融資產的類型,但不得將指定賬戶中的任何指定金融資產的權益(包括賬戶中累計且仍在賬戶中的現金分紅或利息收入)收取、轉讓或設定給第三方;
(六)申請人可隨時從指定賬戶提取指定金融資產直接產生的現金分紅收入或利息收入;
(7)申請人可隨時處置或出售符合本計劃投資條件的指定金融資產。但是,如果他希望繼續有資格參與本計劃,他必須在65,438+04個日歷日內將不低於指定金融資產的總市值再投資於許可投資資產;
(8)除本計劃準許的例外情況外,申請人不得自行或與他人(包括其財務中介人)串謀訂立、協助或容許任何交易、協議或安排(不論是否具法律約束力),不論真正的商業理由為何,但在處長看來,該等交易、協議或安排的目的或效力,或其中壹項的效力(可忽略不計者除外)。直接或間接提取或減少申請人在其指定賬戶中的投資資產,或減少其許可投資組合的價值或利息,或使用該組合作為抵押品來進行任何形式的債務;
(9)每隔12個月,以及每當入境事務處處長提出要求時,申請人須向處長作出聲明,確認他是聲明中提及的金融中介人所開設的指定賬戶內的指定金融資產的絕對實益擁有人,以及自上次聲明(如有的話)以來或在處長指明的期間內,他壹直是該等資產的實益擁有人;
(10)即使申請人投資的資產市值跌破凈值10萬港元的規定下限,甚至完全虧損,申請人/投資者亦無須再投資任何壹種獲準投資資產以彌補差額;
(11)申請人可以改變其獲準投資資產的類別,但必須遵守投資規範的原則,即以市值將資產處置或出售所得的全部收益進行再投資;
(12)指定金融資產的轉換必須遵守以下規則:出售原資產的合同日與購買再投資項目新資產的合同日相隔不得超過14日歷日。
4.香港入境事務處的反規避條例
無論是否出於真實的業務原因,申請人/投資者不得自行或與他人(包括其金融中介機構)合謀達成、協助或允許任何交易、協議或安排(無論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並且在董事看來,此類交易、協議或安排的目的或有效性,或其目的或有效性之壹(無關緊要的除外),是直接或間接違反計劃規則的任何規定或為了規避上述規定。
動詞 (verb的縮寫)移居香港的原因
在線咨詢要求低,速度快;
“零”成本的綠卡;
沒有移民主管;雙重身份,保留大陸戶口;
低稅率和簡單稅制;
素質教育,中西結合;
如果拿到香港身份證,就可以和香港本地居民平等享受。
12年免費教育和醫療福利;
沒有出生限制,壹出生就拿到香港護照;
護照免簽144國家和地區;
六、以下是其他地方看不到的(樓主真心警告妳不要公開宣傳)
移民香港的公司名稱可以自由選擇,公司名稱允許包含地區、行業屬性,如:中國、北京、浙江、香港、美國、法國、國際、亞洲、院校、出版社、協會、團體、控股公司、工業、開發、投資、金融、博愛、科技、醫療、基金、促進會等。
經營範圍限制少:服裝、家具、珠寶、電子科技、金融、醫藥、航運運輸、進出口貿易、房地產、建築、裝修、信息網絡、旅遊、院校、文化出版、協會、研究所等高科技行業都可以成為我們的業務,香港有限公司可以經營香港除非法經營以外的任何業務;
低稅收環境有利於發展:香港稅率低,稅種少,國際上很多機構利用香港的稅收優勢實現合理避稅;我們在香港成立公司,壹般只需要繳納兩種稅:壹種是壹次性註冊資本印花稅,稅率為1/1000,根據妳實際註冊資本確定;另壹個是利潤稅,稅率是17.5%,按照我們的實際利潤(凈利潤)計算。企業不盈利,不納稅(除了煙酒,香港沒有進出口商品稅);
註冊資本少,不需要驗資:香港政府要求的最低註冊資本為65,438+00,000港元。妳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加註冊資本,到位資金沒有限制,也不需要把資金轉到香港銀行,這就為我們建立國際化的集團公司奠定了基礎。
允許香港公司沒有業務,允許空殼公司存在。在香港成立空殼公司已經成為壹種強有力的廣告攻勢;
中國拓展國際市場的窗口和進入內地市場的跳板:香港特殊的歷史條件和地理位置,為內地企業向境外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因此,在香港設立公司可以作為對外的窗口,容易獲得國外合作企業的信任和合作;另壹方面,由於中國剛剛開放,海外投資者喜歡在香港設立地區總部,作為投資中國的跳板。
容易獲得國際信貸和信貸:眾所周知,香港是亞洲的經濟和金融中心,幾乎每條街都有銀行。我們可以利用香港銀行的信貸,這是發展國際業務的基礎。獲得信用後,可以利用香港這個金融中心進行融資,也可以直接在海外開信用證,用較小的資金做大生意。如果有必要,還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請中小企業補助貸款,然後把這筆錢投入市場,獲取利潤;
人流、物流、資金流自由:香港是世界上最自由、最繁榮的貿易港口,基礎設施良好。不僅人流自由流動,物流和資金流也自由流動。人員進出自由體現在香港與100多個國家的免簽協議中,與珠三角的免簽旅遊計劃即將啟動。物流進出自由主要體現在貨物不需要繳納關稅,海陸空物流處理速度極快;資本進出自由體現在香港沒有外匯管制,各種外幣可以隨時兌換和轉移,資本進出沒有限制。商人喜歡利用香港銀行收發信用證的便利;
香港是世界上最適合的地方,因為它有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和世界認可機制:利用香港的知名度,打造香港品牌;因為香港的國際地位顯著,後起之秀的企業往往喜歡利用香港的知名度來包裝自己的企業。比如香港的服裝、玩具、文化出版等行業,在國際上有壹定的競爭優勢。這類公司在香港設立,可以即時分享整體的國際形象和地位,在壹定程度上提升公司自身的競爭力;
超級金融體系:香港是壹個超級金融中心,在這裏,除了向各國匯款交易外,還有200多種金融服務,通過互聯網和電子交易服務操作銀行非常方便;
貸款、並購和融資:香港有限公司可以申請任何銀行服務,如信用卡、銀行貸款和信用證(信用證)服務,並可以向政府申請任何信托基金,以幫助公司發展業務。
有限責任:香港有限公司是壹個合法和獨立的實體。妳和妳的有限公司在法律上沒有任何關系,妳也不用為有限公司承擔任何責任。
可靠的信心:香港是全球超級金融中心,法制健全,所以香港投資移民可以給妳的合作夥伴和任何合作夥伴壹個可信的印象,這無疑對妳的業務推廣和發展有很大的幫助。
7.辦理香港投資移民所需文件
(1)在第三國永久居留所需的文件
中國護照(有效期不少於12個月);
彩色照片1.5寸和1寸歌曲3張(白底)。
(2)辦理香港投資移民所需文件(家庭式)
照片三張(白底,尺寸不超過55x45mm)(每位申請人);
境外永久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能證明該國永久居民身份的文件(每名申請人);
結婚證和公證書(主申請人);
出生證明和公證(每個申請人);
無犯罪記錄公證(16周歲以上申請人);
中國戶口本復印件(完整)壹式兩份;
中國護照(適用於每位申請人);
最高學歷和專業資格證明(主申請人,如有);
個人收入證明(主申請人)和公司證明信(如年薪收入、租金收入等。)在過去的五年裏;
申請前兩年個人凈資產(654.38+00萬或以上)的證明文件復印件(主申請人)包括:
A.銀行存款(儲蓄賬戶、活期賬戶、定期存款),提供銀行對賬單原件,即銀行證明信;
B.提供房地產估價報告,房產證復印件兩份;
C.其他資產(如股票或債券)提供證券公司合同、證明信、月結單;
目前投資不動產的證明(投資移民用途),包括:房產、爛尾樓、土地,目前投資金融資產的證明(投資移民用途),包括:股票、債券、存單、後債、或其他符合條件的集合投資計劃。
交給香港有資質的註冊會計師,由香港會計師直接核實資產,可以大大縮短移民申請的審批時間,壹般只需要4到6個月左右,並且要求:
A.他根據本計劃申請來港時已年滿18歲;
B.申請前兩年持續擁有不少於654.38億港元的凈資產;
C.在向入境事務處遞交申請前的六個月內及申請獲入境事務處原則上批準後的六個月內,投資不少於654.38+00萬港元於獲準投資資產(存款證投資除外,須於申請獲入境事務處原則上批準後的六個月內作出);
(四)在香港及其居住地無不良記錄;
e能夠證明妳有能力養活自己和妳的受養人的生活和提供住所,而不依賴在香港的許可投資資產所帶來的任何收入、工作收入或公共援助。
申請加入香港投資移民計劃的條件(適用人群)
香港投資移民計劃適用於以下人士
外國國民(阿富汗、阿爾巴尼亞、古巴和朝鮮國民除外);
具有外國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國公民;
無國籍但已在外國取得永久居民身份並持有真正可以重新入境的證件的人員;
澳門居民;
臺灣省居民。
九。應用條件
他根據本計劃申請來港時已年滿18歲;
提出申請前兩年的凈資產不低於65,438+00萬港元;
在向入境事務處遞交申請前的六個月內,或在申請獲入境事務處原則上批準後的六個月內,投資不少於654.38+00萬港元於準許資產類別(存款證投資除外,須於申請獲入境事務處原則上批準後的六個月內作出);
在香港及其居住地無不良記錄;
證明有能力養活自己及其受養人,並提供住所,而不依賴任何收入、工作收入或來自在香港獲準的投資資產的公共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