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初審。審核申報人是否按規定提交相應材料,材料是否齊全完備,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壹次性告知原因,給予補充申報的時間限定。
3.驗證。
4.公示。擬通過人員名單在“港、網、窗”壹體化服務平臺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5.兌現獎勵。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才開發交流服務中心將資金撥付至個人指定賬戶。
申請入口:南昌人才網(網址:/ncgwc/)
受理時限:
無特殊情況,各部門驗證工作均需在3個工作日之內完成。
申報對象:
在昌工作青年人才,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生和技工院校預備技師:
1、引進時間(2018年4月28日以後引進)
2、畢業三年內(2015年4月28日以後畢業)
3、在昌工作且已落戶南昌
在昌工業園區工作青年人才,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生和技工院校預備技師:
1、引進時間(2017年8月30日以後引進)
2、畢業五年內(2013年4月28日以後畢業)
3、在昌工業園區工作且已落戶南昌
備註:技工院校預備技師需2018年4月28日以後引進且在昌工業園區工作才可享受
所需材料:
1、青年人才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或職業資格等級證;
2、個人銀行賬號
申報須知:
1、青年人才在昌工作每滿壹年後進行申報(以職工社保繳納為準),即在昌工作滿壹年後申請上壹年度補貼,以此類推,從引進之日起,連續三年內完成申報。
2、工業園區範圍:
(1)二個國家級工業園區:南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南昌小藍經濟技術開發區;
(2)五個省級工業園區:南昌昌東工業園(江西青山湖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江西新建長_工業園、江西安義工業園、南昌昌南工業園、進賢經濟技術開發區。
3、申報人員須正確填寫工作單位營業執照上公司名稱及統壹社會信用代碼。
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優惠標準為:
1.1-3類人才140萬元以內;
2.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或博士學歷學位人員80萬元以內;
3.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壹級)人員50萬元以內;
4.全日制碩士學歷學位人員40萬元以內;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30萬元以內;
6.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畢業生或浙江省核發的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二級)人員20萬元以內。
實際購房優惠額在優惠標準限額內不超過購房總價的50%。個人符合多項條件的、夫妻雙方均符合保障條件的,按從高、從優、不重復的原則享受。
法律依據:
《南昌市人才安居實施辦法》第五條,人才安居采取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置兩種方式。貨幣補貼包括安家補助、購房補貼和生活安居補助。實物配置包括提供出租型、出售型人才安居專用房,實物配置視房源籌集情況接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