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秋學期開學在即。為深入貫徹落實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壹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丹陽市教育局提醒廣大家長理性看待、慎重選擇校外培訓,並就減輕學生校外培訓負擔做如下告知:
壹、樹立健康的教育理念
強化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訓機構治理,是構建教育良好生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的需要,是遵循教育規律、著眼學生身心健康成長、保障學生休息權利、減輕家長負擔的舉措。相較於學業成績、專業技能,家長更應關註孩子的身心健康,註重孩子的素質提升和全面發展。家長要樹立健康的教育理念,理性選擇校外培訓,切勿盲目跟風。
二、審慎選擇校外培訓機構
家長要結合孩子的精神狀態、興趣愛好等因素,審慎決定是否參加校外培訓。如確有需要對孩子進行學科類校外培訓,應慎重選擇證照齊全且教師具有相應學科教師資格的校外培訓機構,並與校外培訓機構簽訂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以規範雙方權利和義務。凡有照無證、無照無證的校外機構,沒有取得相應學科教師資格的人員,均不具備從事中小學生學科類培訓的資質。
三、遵照規定參加學科類培訓
確有需要安排孩子參加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時,星期壹至星期五的培訓結束時間不晚於20:30。安排孩子參加線上校外培訓時,培訓結束時間不晚於21點。不參加“超標教學”“超前教學”“強化應試”的學科類培訓,不參加面向學齡前兒童的線上培訓,不參加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的線下學科類培訓。不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為孩子進行學科類培訓,不送孩子到無資質資格的校外培訓機構和培訓人員處進行學科類培訓,不送孩子到在編教師處進行校外有償補課,不使用境外教育課程,不參加在境外的外籍人員開展的培訓,不參加以“國學”為名宣傳封建糟粕思想、非法傳播宗教的培訓。
四、理性交納校外培訓費用
按照國家規定,不向校外培訓機構壹次性交納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培訓費用;交納費用的項目、金額應體現在與機構簽訂的合同示範文本中,並向機構索要合法票據。要保持理性,不輕信盲信校外培訓機構以“課程包”“打折優惠”“課時贈送”等任何名義變相收取學費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行為,不被培訓機構的優惠承諾誘導。
五、遵守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
提醒孩子參與校外培訓時,應參照中小學校常態化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要求,強化個人防控措施,做好自我防護事項。
丹陽市教育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