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就立遺囑”,大家認為這樣好嗎?
“30歲就立遺囑,是不是也太早了,不理解。”“因為我本身是學法律專業的,對遺囑這件事自身也比較敏感,尤其是《民法典》出臺了之後,在後的遺囑壹定會沖掉在前的遺囑,所以我覺得很沒有必要現在就為以後的事情打算。”為時尚早、沒有必要是大多數人對早立遺囑所持的態度不過近期出現的意外事件也讓不少人感受到了生命的脆弱因此,不少網友認為早立遺囑還是有必要的“我覺得年輕人立遺囑也不奇怪,也是現在年輕人對自己、對家人的壹種負責任的表現,妳也不知道明天跟意外哪個會先來。”對於早立遺囑,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觀點。但不可否認的是,壹份完善合法有效的遺囑,能夠最大限度降低糾紛發生的風險,在明確遺產範圍、遺願定向傳承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法律明確規定,年滿18歲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可訂立遺囑。從遺囑內容分析,不動產分配仍占主要位置,存款、基金、股票、證券等動產位居其次。而在年輕人群體中,虛擬財產如遊戲賬號、微信、支付寶、網店等也比較常見。如果大家確有需要,可通過自書遺囑、代書遺囑、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六種經法律認可的途徑訂立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