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8前,公眾可以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
征求意見稿提出,為方便公眾查詢,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統壹的企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平臺(以下簡稱統壹公開平臺),集中發布重點排汙單位環境信息。
環保部表示,目前,已公布企事業單位名單的12個省份中,絕大多數都通過環保部門建設的統壹平臺進行了信息公開。
據環保部介紹,工業汙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已在全國範圍內實施。目前工業企業達標率只有70%左右,大量違法企業超標。“要扭轉目前的大型企業。
比例超標的現狀,讓企業守法成為常態。環保部表示,壹方面要加強環境執法,嚴懲超標者;另壹方面,要督促和引導企業主動守法,加強企業環境守法。
意識。
"環境信息公開是最好的手段之壹."環保部認為,企業應該將其排放行為置於“陽光”之下,充分發揮公眾的監督作用,進而促進企業守法。
環保部表示,修訂後的《辦法》頒布實施後,在具體操作中存在壹些問題,如未對不同環境信息公開頻率進行分類規定,環境信息公開方式多,查詢檢索困難等。這些問題制約和影響了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的效果。
征求意見稿內容與《環境保護法》相關規定壹致。同時,征求意見稿明確,重點排汙單位應當公開信息。
《征求意見稿》提出,企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強制公開與主動公開相結合的原則,及時、如實公開其環境信息;縣級以上地方環保部門應當根據企事業單位公開的環境信息和政府部門的環境監管信息,建立企事業單位環境行為信用評價體系。
“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部門應當於每年年底前確定本行政區域內重點排汙單位名單,並通過政府網站和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平臺便於公眾知曉。
獲取方式已公布。征求意見稿說,重點排汙單位應當公開的信息包括基本信息、排汙信息和汙染防治設施建設運行情況,其中排汙信息主要涉及汙染物。
以及特征汙染物的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和總量、排放標準和超標排放情況。
征求意見稿要求,重點排汙單位應當在環保部門搭建的統壹公共平臺上及時發布環境信息,並對自身發布的環境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征求意見稿還對重點排汙單位的信息公開提出了具體要求。其中,對主要汙染物和特征汙染物排放濃度、總量等信息進行人工監測的,重點排汙單位應當在監測結束次日公開。
“監測濃度或者總量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汙染物排放標準和排汙許可證規定的,重點排汙單位應當在3日內向社會公開超標原因和對策。”根據征求意見稿,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有權對重點排汙單位的環境信息公開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根據征求意見稿的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重點排汙單位未依法公開環境信息的,有權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舉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為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保密。
對重點排汙單位,不公開或者不按照規定公開環境信息,或者公開內容不真實、有欺詐行為的。征求意見稿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3萬元以下罰款。
既要落實,又要積極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