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09——1988.06,武漢大學法學碩士。
1988.06——1999.04,在暨南大學法律系任教(其間:1993.10——1997.10,暨南大學法律系副主任,1995.6665666
1999.04——2008.03,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法官,三級高級法官。
2008.03——2011.06,民進廣東省委員會副主席、廣東省知識產權局局長。
2011.06——2012.12,民進廣東省委主席,廣東省知識產權局局長(2011.03——2011.07中央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2011.06民進廣東省第六屆委員會主席。)。
2012.12——2013.01中國民主促進會常委、廣東省委主席、廣東省知識產權局局長。
2013.01——2013.12廣東省政協副主席、民進中央常委、民進廣東省委員會主席、省知識產權局局長。
2013.12——2015.02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廣東省政協副主席、民進中央常委、民進廣東省委員會主席、廣東省知識產權局局長。
2015.02——2015 12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民進中央常委、民進廣東省委員會主席、廣東省知識產權局局長。
2015 12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民進中央常委、廣東省知識產權局局長。
第十壹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