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股權轉讓明顯偏低,不被稅法認定為正當的原因有哪些?

股權轉讓明顯偏低,不被稅法認定為正當的原因有哪些?

這取決於當地稅務部門的主觀意願。

建議妳參考國稅發(2065 438+04)67號,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非常重要)。

估計妳是做平價轉讓,想後期省點稅費。如果妳還沒有簽署正式的股權轉讓協議,請聯系我。我們的稅務籌劃平臺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可以幫助企業股東節省75%左右。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

(1)申報的股權轉讓收益低於該股權對應的凈資產份額。其中,被投資企業擁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未出售的不動產、知識產權、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資產,申報的股權轉讓收益低於該股權對應的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

(二)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於初始投資成本或取得股權所支付的價款及相關稅費;

(三)股權轉讓申報收入低於同壹股東或同壹企業其他股東在相同或類似條件下的股權轉讓申報收入;

(四)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於同行業同等或類似條件下的企業;

(五)不合理無償轉讓股權或股份;

(六)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