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許可證號是國家對於具備某種產品的生產條件並能保證產品質量的企業,依法授予的許可生產該項產品的憑證。
適用範圍:
1、生產許可證(以下簡稱申請書)適用於企業發證、換證、遷址、增項等的生產許可證申請。集團公司與其所屬單位壹起取證的,集團公司與所屬單位分別填寫申請書;
2、生產許可證產品類別是填寫列入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目錄的產品名稱;
3、生產許可證產品名稱是填寫實施細則的產品名稱;
4、生產許可證企業名稱是填寫企業營業執照上的註冊名稱,並加蓋公章;
5、生產許可證聯系電話是填寫有效的企業聯系電話;
6、生產許可證聯系人是填寫企業負責辦理生產許可證工作的人員姓名;
7、生地址是填寫申請企業的實際生產場地的詳細地址,要註明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區(縣)、路(街道、社區、鄉、鎮)、號(村)等。
法律依據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 食品經營許可證編號由JY(“經營”的漢語拼音字母縮寫)和14位阿拉伯數字組成。數字從左至右依次為:1位主體業態代碼、2位省(自治區、直轄市)代碼、2位市(地)代碼、2位縣(區)代碼、6位順序碼、1位校驗碼。
第二十三條 食品經營許可證應當載明:經營者名稱、社會信用代碼(個體經營者為身份證號碼)、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經營場所、主體業態、經營項目、許可證編號、有效期、日常監督管理機構、日常監督管理人員、投訴舉報電話、發證機關、簽發人、發證日期和二維碼。
在經營場所外設置倉庫(包括自有和租賃)的,還應當在副本中載明倉庫具體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