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真假真的無所謂,因為明星演員之間大多數不過是同事關系罷了,只是我們吃瓜群眾想得太多,腦補得太多了。
陳意涵和張鈞寧雖然都是臺灣省的藝人,但是並不能由此證明二人就是關系很好的朋友。我覺得我們吃瓜群眾對於娛樂圈最大的誤解就是,我們總覺得藝人和藝人之間,因為壹些合作,比如拍戲或上綜藝時候壹起表現的狀態很好,或者關系很好,就好像她們是真正的朋友。其實我覺得真的不是這樣的。她們的關系,就好像我們和同事之間,不也是在壹起***事的時候,關系特別的好,結束了同事關系的時候,基本上關系又回歸平淡了不是嗎?
當然,在2018年之前的時候,據說 兩個人的聯系還是特別的頻繁,而之所以說鬧翻,也正是以2018作為分界線,不知道是哪壹個媒體,說她們之間因為電視劇和雜誌的資源鬧掰了。其實這些很多時候真的不是藝人本身能夠控制的問題不是嗎?因為藝人都是簽約了公司的,所以,公司的決定如何,很大程度上藝人是不能幹涉的。不過陳意涵的風評在臺灣,大家有心壹點的話,調查壹下,就能夠知道了。外表和內心的性格確實不太相符合。
總的來說,陳意涵和張鈞寧在內地都不是很火的藝人,所以我們對於她們的關註度也不算是很高。從我自己的角度來說,我覺得是同事的關系比較合理。至於很久不來往,也只是因為發展不同了,兩個人的形成不壹致罷了。其實交朋友真的很簡單,三觀合適就是朋友,不合適了,就做不成朋友了。我們普通人也是如此,更何況在名利場的藝人們呢?我們吃瓜群眾還是看戲就行了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