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馮國棟廖俊陳俊
近日,部分高校在其網站發布貧困生獎學金、補助金等信息時,公開了學生證號、銀行卡號等個人信息。這壹做法引起了社會關註。有人擔心,如果這些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會讓大學生面臨電信網絡詐騙的風險。互聯網時代,大家關心的個人信息安全如何保護?
多所學校師生的身份證號被“曝光”
今年6月5438+10月,武漢輕工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工商管理、會計、農業與區域發展、旅遊管理五個專業的研究生獲得2017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校在網站上公示了半個月的審批表。在審批表的“基本信息”壹欄,除了獲得獎學金研究生的姓名、出生日期、學號等信息外,還有學生的個人身份證號碼。公示信息如此詳細,引起了外界的關註。
17,武漢輕工大學悄悄把這些包含學生證號的公開信息從網站上刪除了。記者調查發現,高校公示國家獎學金、助學金泄露學生個人身份信息的情況並非只有湖北高校有。
長沙醫學院在公示國家助學金和國家勵誌獎學金兩個初評名單時,展示了109名貧困大學生完整的身份證號和銀行卡號。兩個名單公布的截止時間為2016 10。但公示期滿後,繼續公示了壹年多。
湖南師範大學資源與環境科學學院官網公布了2014獎學金獎勵推薦名單,名單中有88名學生的身份證號和銀行卡號。在2014、12、21的公示期結束後,這條信息持續公布了近三年。
22日,有媒體報道稱,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教育廳官網也公開了個人隱私信息。僅2017壹年,就有347名師生的完整身份證號被公開。這些信息來自貧困教師、中央彩票公益金“惠子計劃”的受助學生等等。
涉事學校:確實不合適,但不違法。
武漢輕工大學黨委宣傳部老師相關負責人回應:“學校撤回此公示主要有兩個原因:壹是公示期已結束,根據工作要求撤下;二是引起了社會的高度關註。學校已經要求研究生院和經管學院註意保護學生的個人信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身份證法》(最新修訂)第十九條規定,國家機關或者金融、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泄露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取的國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公示中包含學生證號等信息是否違法?對於這個問題,武漢輕工大學校方認為,做法確實不妥,但並不違反相關法律。學校相關負責人表示,公示的初衷是為了保證國家獎學金的公平公正,因為這個獎學金涉及到每壹個申請人和學生群體的利益。正因為如此,為了更好地接受全體師生的監督,我無意間透露了身份證號等信息。
在武漢輕工大學校方看來,“公開”和“泄露”是兩種完全不同的行為,壹種是為了集體利益的需要,壹種是為了非法的個人利益,本質上是不同的。相關法律的規定主要是針對壹些部門內部人員為了獲取非法收入或其他非法目的,故意泄露公民個人信息的違法行為。學校的做法沒有明顯違反法律法規。
如何給個人信息加壹把“安全鎖”
個人信息保護已經成為互聯網時代的重要關鍵詞。圍繞個人信息,出現了人肉搜索、財產公示、電信網絡詐騙等新的社會熱點問題。互聯網時代,幾乎每個人都想保護自己的個人信息。個人信息如何添加「安全鎖」?
上海建偉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牧指出,個人信息的公開應該建立在保護公民信息安全的基礎上。壹方面,完善信息公開中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的配套細化法律法規,建立公民可以公開的事項清單和信息公開內容限制清單;另壹方面,完善涉及公民個人信息的信息公開審查機制,規範信息公開工作程序,限制權力,防止任性。
李牧說,個人信息應該受到法律保護,這壹點在世界範圍內都得到了認可。但各國制定了不同的保護方式和手段,以求在保護個人信息和促進信息享受之間尋求平衡。在我國,由於近年來個人信息泄露事件頻發,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註,迫切需要從立法層面加以解決。
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21向全體學生資助工作者發出預警,要求保護學生個人信息和隱私,讓資助工作“更合規、更有愛心、更溫暖”。嚴禁公開“個人敏感信息”,要嚴格按照國家關於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執行。在獎學金等評審過程中,學生的身份證號、家庭住址、電話號碼、出生日期等個人敏感信息不能公開。
同時,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求,在評估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時,不得允許學生在公共場合抱怨和互相比較困難;公示學生救助不得涉及學生個人和家庭隱私;宣傳學生的勵誌典型時,應取得學生本人的同意;在分配補貼項目時,我們鼓勵使用隱性補貼。
關註個人信息安全:超八成網民受到信息泄露的不利影響。
6月將實施多項新規定,加強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