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遏制和打擊非法買賣銀行卡的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東營市公平誠信社會環境,根據《轉發<關於開展聯合整治銀行卡網上非法買賣專項行動的通知>的通知》(濟銀發〔2015〕19號)精神,2015年1月至7月,人民銀行東營市中心支行、東營市公安局、東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東營監管分局、東營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聯合組織開展東營市聯合整治銀行卡非法買賣專項行動。專項行動辦公室設立了舉報電話,鼓勵社會公眾舉報非法買賣銀行卡的線索,舉報電話為0546-8305131。
壹、買賣銀行卡是違法違規行為
銀行卡及其賬戶只限經發卡銀行批準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和出售。買賣銀行卡違反了銀行卡和賬戶業務管理制度,如伴有非法持有大量銀行卡、買賣居民身份證等違法行為,根據《刑法》和《居民身份證法》有關規定,還將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買賣居民身份證罪。
二、買賣銀行卡的主要違法行為
目前,買賣銀行卡的“來路”和“去向”多種多樣。如,通過網上商城、商品交易平臺、博客、手機短信等發布“廣告”信息,對銀行卡、身份證、網銀U盾、手機卡、開戶資料等進行買賣。
三、買賣銀行卡的主要危害
1.我國銀行卡發行采取實名制,買賣的銀行卡可能被用於洗錢、詐騙、逃稅、賄賂等非法活動,既擾亂正常的社會秩序,也將給銀行卡實名人帶來巨大的法律風險,甚至承擔刑事責任。
2.壹旦違法出售的銀行卡出現逾期還款等信用問題,最終都會追溯到核心賬戶,導致銀行卡實名人信用受損,甚至承擔連帶責任。
3.銀行卡內存儲了大量個人信息,壹旦泄露,存在個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甚至導致個人資金損失的風險。
四、持卡人在使用銀行卡過程中應註意的主要事項
1.要妥善保管好個人身份證件、銀行卡和網銀U盾等賬戶存取工具,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要保護好登錄賬號和密碼等個人信息,以免造成經濟損失,承擔法律責任。
2.長期不用的銀行卡,要及時辦理銷戶手續,並將卡片磁條和芯片毀損,不要隨意丟棄。
3.壹旦發現買賣銀行卡和身份證的犯罪行為,要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配合公安機關或發卡銀行做好調查取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