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壹戰後成立的懲罰侵略維護和平的組織是什麽?

壹戰後成立的懲罰侵略維護和平的組織是什麽?

國際聯盟國際聯盟(英語:國際聯盟;法語:sociétédes national;;LON(或簡稱國聯)是第壹次世界大戰後成立的國際組織,旨在減少武器數量和解決國際爭端。然而,國際聯盟無法有效地阻止法西斯侵略。二戰後被聯合國取代。《凡爾賽條約》簽訂後形成的國際組織國際聯盟,在65438年9月28日至65438年2月23日達到頂峰。

萬國宮-前國際聯盟總部

萬國宮-國際聯盟前總部[1]

聯合國曾經有58個成員國。目的是減少武器數量,平息國際爭端,維持人民生活水平。在其存在的26年中,國際聯盟幫助調解了壹些國際爭端並處理了壹些國際問題。但國聯缺乏軍事力量,所以要靠大國援助,尤其是在對某些國家實施制裁的時候。必要時,國聯也會要求大國提供軍事援助。然而,國際聯盟缺乏執行該決議的強制力,未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其國際制裁也影響到同樣實施制裁的國際聯盟成員(如美國和西方國家)。

因為它的設計還不完善,比如規定了沒有實現全面裁減軍備,或者在采取行動制裁侵略者之前,必須經過安理會壹致表決。美國沒有加入國聯,使得國聯失去了堅定溫和的支持。所以最終國聯也無法阻止國際爭端,有效阻止法西斯侵略和二戰爆發。二戰後,隨著各國矛盾的發展和激化,國聯破產,最終被聯合國取代。國際聯盟是第壹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不久成立的國際組織。第壹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壹些資產階級和平團體積極主張建立壹個機構來調解國際爭端。美國總統威爾遜非常贊成這個想法,並把它寫進了他的“十四點原則”,敦促建立壹個像國際聯盟這樣的組織。1919 65438+10月18巴黎和會後,威爾遜堅持先討論建立國聯,主張將國聯盟約列為對德和約的必備部分。但在英法的操縱下,巴黎和會決定成立國聯盟約起草委員會,由威爾遜任主席。這樣,威爾遜提出的先建立國聯的要求沒有被采納。《國聯盟約》起草委員會收到了許多國家和團體的草案和聲明,就委任戰敗國殖民地和附屬國問題、將“門羅主義”納入盟約、反對移民問題上的種族歧視等展開了激烈的辯論。《國際聯盟盟約》經過26次修改,於1919年4月28日在巴黎和會上通過。凡爾賽條約的第壹部分是國際聯盟盟約。國際聯盟成員國的組織、職能、原則和義務在公約中有所規定。和約生效的那壹天,國際聯盟在威爾遜的主持下正式成立。壹戰中所有向德奧集團宣戰的國家和新成立的國家都是國聯的創始成員國。就這樣,國聯* * *有了44個成員國,後來逐漸增加到63個國家,總部設在日內瓦。中國於6月29日加入國際聯盟,1920。[2]

國際聯盟的主要機構是大會、理事會和秘書處,附設國際法院和國際勞工局,其中理事會是最重要的機構。根據盟約,美國、英國、法國、意大利和日本是常任理事國,還有四個非常任理事國。盡管美國是發起國之壹,但由於未能與英國和法國爭奪領導權,它沒有參加。所以德國在1926年加入國聯之前,只有四個常任理事國。國際聯盟主要由英法操縱。根據《國際聯盟盟約》,理事會的職責是:起草裁軍計劃,審查各國根據授權提交的年度報告,維護成員國的領土完整,向大會提交解決國際爭端的建議,對侵略者進行經濟和軍事制裁。

雖然國際聯盟是各國建立國際機構以防止武裝沖突和加強普遍和平與安全的第壹次嘗試,但它在實踐中並沒有發揮維護和平的作用。《盟約》規定將德國殖民地置於國聯托管之下,實際上相當於將這些殖民地交給英法日等國進行殖民統治。其作用只是幫助帝國主義重新界定勢力範圍,鞏固戰後帝國主義體系。

二戰結束後,隨著帝國主義之間矛盾的發展和激化,國聯不可避免地走向破產。1946年4月,國際聯盟解散,其所有財產和檔案移交給聯合國。[3]源編輯

國際聯盟會議會址

國際聯盟會議會址

和平國際社會的思想可以追溯到1795。在那年出版的《永久和平:哲學概述》壹書中,伊曼紐爾·康德提出了議會政府和世界聯邦的想法。歐洲協調(1814-1870)也在19世紀拿破侖戰爭後開始發展,有助於維護歐洲安全,避免戰爭。這壹時期也促進了國際法(包括日內瓦公約和海牙公約)的發展,為國際法中的人道主義樹立了壹個標準。1889年,英國和平主義者威廉·蘭德爾·克裏默和法國和平主義者弗雷德裏克·帕西創建了國際聯盟的先驅——各國議會聯盟(IPU)。當時,全世界100多個國家議會中約有三分之壹是各國議會聯盟的成員。1914年,24個有議會的國家是各國議會聯盟的成員。它的使命是鼓勵各國政府通過和平手段解決國際爭端,年會幫助各國政府簡化國際仲裁程序。它的結構包括壹個議會,成為國際聯盟結構的前身。

20世紀初,德、奧、匈組成協約國,英、法、俄、意組成協約國陣營。從此,歐洲分成兩大陣營,後來演變成第壹次世界大戰..這是工業化國家之間的第壹次戰爭,也是工業化帶來的“成就”。這場“工業戰爭”造成了不可估量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戰後也帶來了巨大的沖擊,影響了歐洲的社會、政治、經濟制度。此時全球反戰浪潮正在升溫,人們將壹戰形容為“結束壹切戰爭的戰爭”。有人認為戰爭爆發的原因是軍備競賽、同盟對立、秘密外交、君主國的自由和新帝國主義。另壹方面,有識之士希望建立壹個國際組織,以國際合作的形式處理爭端。

早在第壹次世界大戰期間,壹些政府和團體就已經開始制定改變國際關系的計劃,以避免世界大戰的重演。英國外交大臣愛德華·格雷被認為是提議建立國際聯盟的第壹人。美國總統伍德羅·威爾遜(Woodrow Wilson)及其顧問愛德華·m·豪斯(Edward M. House)上校對這壹提議很感興趣,認為戰爭可以避免,壹戰的錯誤不會重演。國聯的理念也源於威爾遜十四點和平原則的最後壹點:“建立國際聯合組織,各國互相保證政治獨立和領土完整。”

壹戰後,在1919 65438+10月28日的巴黎和會上,派出了以威爾遜為首的起草委員會,起草英法控制下的國聯盟約,準備組建國聯反對國際生產。1965438+2009年6月28日,44國簽署盟約(44國中31國戰時支持三國協定或加入同盟國)。1920 65438+10月10《凡爾賽條約》生效的當天,國際聯盟在威爾遜的主持下正式成立。壹戰中所有向協約國宣戰的國家和新成立的國家都是國聯的創始成員國。雖然威爾遜致力於國聯的建立,並獲得諾貝爾和平獎,但美國因未能與英法爭奪領導權而沒有加入國聯。1920 65438+10月19美國參議院拒絕批準《凡爾賽條約》和《國聯盟約》,拒絕加入國聯。

國際聯盟第壹次議會會議於1920年6月+16年10月(凡爾賽條約生效6天後)在巴黎召開。同年6月5438+065438+10月,國際聯盟總部遷至日內瓦威爾遜宮。115年6月65438+10月15日,國際聯盟在其總部召開了第壹次全體會議,來自41個國家的代表出席了會議。

1922國際聯盟向無國籍難民發放南森護照,最終被52個國家承認。1920期間,國聯成功解決了壹些小糾紛。然而,國際聯盟無力應對1930年代和二戰中的重大沖突。1946 4月18國際聯盟正式解散,聯合國繼續其使命。[4]

功能

國際聯盟旨在維護國際和平和促進國際合作。該公約規定,應采取集體安全、裁軍及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等措施,維護成員國的領土完整和政治獨立,並對違反者實施經濟制裁。[5]

在20世紀20年代和30年代初,國際聯盟主要致力於解決壹些領土爭端,如瑞典和芬蘭關於奧蘭群島的爭端,立陶宛和波蘭關於維爾紐斯的爭端,以及土耳其和伊拉克關於摩蘇爾的爭端。此外,它還在玻利維亞和巴拉圭之間進行斡旋,為結束曠日持久的查科戰爭做了大量工作。為了防止戰爭,國聯還組織了日內瓦裁軍會議,專門安排了“委任統治”。

此外,國聯還關註並協助處理衛生、知識產權交換、奴隸貿易、鴉片貿易、難民、女權等國際問題。如1922年,國聯頒發南森護照,授予無國籍難民,獲52個國家承認。[4]

語言

國際聯盟的官方語言是法語、英語和西班牙語(自1920起)。雖然國際聯盟采用世界語作為他們的工作語言,並積極鼓勵使用,但世界語並沒有成為官方語言,因為法國認為世界語會影響法語的地位。

1921年,羅伯特·塞西爾勛爵提出了關於在成員國國家學校中引入世界語的建議以及對該建議的調查報告。兩年後,來自國際聯盟的11代表通過了在學校教授世界語的草案。然而,此舉招致了法國代表加布裏埃爾·哈諾托(Gabriel Hanotaux)的強烈反對,並威脅要捍衛已經是國際語言的法語。將世界語作為官方語言的法案後來被否決了。

符號

國際聯盟沒有自己的旗幟或標誌。1920年,國際聯盟提出了關於建立官方標誌的建議,但成員國之間仍未達成諒解,該建議被放棄。但是國際組織在他們自己的活動中使用不同的旗幟和標誌。1929年,國聯舉辦國際征集比賽,征集logo圖案,但後來未能確定logo方案。最後,半官方徽章直到1939才出現,徽章中間裝飾了壹個藍色五角星,上面有兩個五角星。五角星和五角星都象征著五大洲和五個種族,國旗上還有徽章。國旗的上方和下方分別寫著國際聯盟的英文名稱和國家協會的法文名稱。這面旗幟在1939到40號紐約世博會的建築上使用過。

4機構編輯

國際聯盟的主要機構是國際聯盟大會、行政院、秘書處和常設國際法院。

國際聯盟大會

它由所有成員國組成,國際聯盟所有成員國都有權派出最多三名代表出席大會,每個國家有壹票表決權。除非《公約》另有規定,大會的決議必須壹致通過。大會有權處理“任何屬於聯盟行動範圍內或與世界和平有關的事件。”

行政院

它是國際聯盟最重要的機構。它最初由五個常任理事國和四個非常任理事國的代表組成。1920年行政院成立時,英、法、意、日為常任理事國,美國沒有批準條約,所以常任席位壹直空缺。德國在1926年成為常任理事國,蘇聯在1934年成為常任理事國。德國和日本退出1933的常任席位,意大利退出1937的常任席位。1939年蘇聯被驅逐。因此,到1939,只有英國和法國仍將是常任理事國。非常任理事國的數目在1922中增加到6個,在1926中增加到9個,在1939中增加到11。除契約另有規定外,行政院之決議必須壹致通過。棄權和爭議各方的投票不計算在內。行政院的職權還包括驅逐國聯成員國、分配委任統治區、在發生侵略時向成員國提議集體軍事行動、任命秘書長等權力。

秘書處

它是國際聯盟的常設事務機構。在秘書長的領導下,它由大約400名工作人員組成。秘書長由行政院征得國際聯盟大會同意後任命。國際聯盟秘書長有三位:1920-1933,英國詹姆斯·埃裏克·德拉蒙德爵士;1933 —1940約瑟阿文諾爾;1940 —1946塞恩·萊斯特愛爾蘭。

常設國際法院

也被稱為常設國際裁決法院,是國際聯盟系統內的壹個自治機構。其職權為審理各國所提案件,並就行政院或大會所提事項提供意見。法院設在荷蘭海牙,由11名法官(後增至15名)和4名後備法官組成。法官分別由國聯大會及行政院選舉產生,在兩機關均獲得多數票者當選。

國際聯盟的其他附屬機構包括國際勞工組織、世界衛生組織、智力合作委員會和難民委員會。

5由會員國編輯

在國際聯盟的42個創始成員中,有23個(如果包括自由法國,則為24個)在國際聯盟解散之前壹直留在國際聯盟中。創始年(1920)有六個國家加入,其中只有兩個國家留在國聯,直到國聯解散。隨後,共有21個非創始成員國相繼加入國際聯盟。從厄瓜多爾於1934年9月28日加入到巴拉圭於65438年2月23日退出這段時間內,國聯成員最多:58個。

6.任命的編輯

1965438+2009年6月28日,國際聯盟簽署了《國際聯盟規約》第22條,正式確立了國際聯盟委任統治地。當1945年底《國際聯盟規約》中的這壹條目被納入《聯合國憲章》時,國際聯盟的所有托管領土(除西南非洲,即今天的納米比亞)都變成了聯合國的托管領土,這是雅爾塔會議先前商定的。國聯委任統治地由委任統治委員會負責,所有委任統治地都是壹戰戰敗國的殖民地,主要是德意誌第二帝國和奧托曼帝國。

7解散編輯器

國際聯盟總部:瑞士萬國宮

國際聯盟總部:瑞士萬國宮

國聯自成立以來,壹直被英法等少數大國所控制,成為大國手中的工具。面對20世紀30年代德意日法西斯聯盟的形成和對外擴張,英法控制的國聯實際上奉行以犧牲中小國家領土和主權為代價的綏靖政策,使國聯陷入癱瘓。二戰爆發後,國聯名存實亡。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結束和聯合國的成立,國際聯盟於4月1946日通過決議,宣布解散,其全部財產和檔案移交給聯合國。[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