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間,利用公司的資源(人力、財力、物力等。)為公司設計開發產品,申請專利稱為“職務發明”。“職務發明”的知識產權屬於公司,個人只是“發明人”,不擁有知識產權。
如果妳已經離開原公司壹年以上,並且沒有違反與原公司簽訂的保密協議、就業禁止等協議,那麽妳的R&D和設計的知識產權當然是妳自己的。
如果“職務發明”明確規定了知識產權的歸屬,則該歸屬從其約定。
事先與公司簽訂協議,明確約定知識產權歸屬,是保護自己權益的最好方式。
題目中設計者的做法是違法的。
工作期間,利用公司的資源(人力、財力、物力等。)為公司設計開發產品,申請專利稱為“職務發明”。“職務發明”的知識產權屬於公司,個人只是“發明人”,不擁有知識產權。
如果妳已經離開原公司壹年以上,並且沒有違反與原公司簽訂的保密協議、就業禁止等協議,那麽妳的R&D和設計的知識產權當然是妳自己的。
如果“職務發明”明確規定了知識產權的歸屬,則該歸屬從其約定。
事先與公司簽訂協議,明確約定知識產權歸屬,是保護自己權益的最好方式。
題目中設計者的做法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