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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稅規定:
都從事專業、
工商自然人或法人前五年免征營業稅;經營取得的土地、建築物、擴建建築物、機器設備、器具、材料,自2001 1起5年內免征營業稅。
4.所得稅(Imp?T Général sur le Revenu):征稅對象為自然人、擁有財產的成員、由不繳納公司稅的自然人組成的無限責任公司、單純的股份公司和隱名合夥協會、完全由自然人組成的事實上的公司;征稅範圍包括自由職業收入、工資及類似收入、動產收入及利潤、農業經營收入(2010 12 31之前免征)、不動產收入及利息。
所得稅檔案如下:
收入等級
稅率為20000DHS 0%
20001-24000DHS 13%
24001-36000DHS 21%
36001-60000DHS 35%
60001以上44%註:DHS=迪拉姆1$=11.5 DHS)
對某些收入的稅率有特殊規定
未在摩洛哥設立辦事處的外國企業的毛收入、動產收入和股份轉讓凈利潤,按10%的稅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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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集合投資機構投資份額的凈所得稅率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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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公辦或民辦教育或職業培訓機構支付給臨時聘用教師的報酬和津貼征收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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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支付給臨時職工的報酬和津貼,以及在醫療診所或者類似機構從事手術治療的未列名醫師獲得的補貼和報酬,稅率為30%。
最低稅收規定:對專業人員的收入征收的所得稅和對凈收入征稅有最低稅收限額。最低稅額的計算依據是營業額、附帶收入、財務收入、補貼、獎金和贈款,比例如下:自由職業者和被救助人,最低稅率為6%;其他行業0.50%,石油、天然氣、黃油、食用油、糖、面粉銷售者0.25%。
所得稅減免:外國外交官的收入、摩洛哥居民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知識產權收入以及從事EU-資助的服務交易的自然人的交易收入免征所得稅。采礦部門企業和向出口加工企業銷售產品的礦山企業,自加工產品開始出口之日起,五年內減半征收所得稅;手工業企業開業的前五年,所得稅稅率減半;對於在以下省份設立的企業,開業前
五年內所得稅稅率減半:阿爾霍塞馬,貝爾坎,布杜爾,舍夫沙昂,
Es-Semara,Guelmin,Jerada,La?尤尼,拉拉奇,納多,坦格爾-阿西拉,
泰圖安·坦坦.產品和服務出口企業享受所得稅五年免五年減半的優惠待遇;
1,2000年7月以後成立的酒店企業,享受五年免征所得稅,之後減半征收所得稅。
惠;2000年7月,1之前已開業的飯店外匯營業額所得稅比例減半。
5.公司稅(Imp?公司稅是對資本公司和合夥企業征收的。
公司、合作社、營利性公共機構和法人等。;自然人組成的無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而隱名合夥企業可以選擇是否繳納公司稅(或所得稅)。稅率為公司利潤的35%。
結構性稅率為39.6%。
稅率特別規定:無論是否在莫桑比克設立的公司,其股份收入和合夥收入的稅前收入為
以及外國企業在莫桑比克取得並轉移給外國公司的利潤,稅率為10%;選擇“簽約納稅”
外國公司實現的工業、技術安裝和房地產項目所得,稅率為稅前8%。
關於最低稅額的規定:最低稅額按營業額、附帶收入、財務收入、補貼、獎金、禮品計算。
以稅前金額為基礎,公司按35%或39.6%繳納公司稅,不得低於1500DHS。稅率為0.50%,石油、天然氣、黃油、食用油、糖、面粉、水、電銷售公司最低稅率為
0,25%。
關於減免公司稅的規定:
非營利協會和組織,
畜牧養殖企業,
農業發展公司
(免稅至2010 12 31),從事歐盟贈款資助的服務交易的法人免征企業稅;
對礦業部門企業和向出口加工企業銷售產品的礦山企業,自加工產品開始出口之日起5年內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手工業企業開辦前五年,減半征收企業稅比例;對於在以下省份設立的企業,前五年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阿爾霍塞馬、貝爾坎、布杜爾、赫夫卡烏恩、埃斯塞馬拉、古爾明、傑拉達、拉?尤恩、拉拉奇、納多、丹吉爾-阿西拉、坦坦、泰圖安;公司上市或者增資擴股,應當向證券公司登記3。
年內享受減稅待遇,具體如下:公司進入市場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並通過轉讓股份方式進入市場的,減按25%的稅率征稅;增持股份至少20%的上市公司減稅額度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