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工費是根據診斷證明來計算賠償的天數嗎?
誤工費是根據診斷證明來計算賠償的天數嗎? 誤工方面壹般是根據醫院開的 病假 條為準,就是出院的時候出院證上會寫讓妳休息多久,出院後還可以去復查,然後再讓醫院開休息多久的病假條,應該就是妳說的醫療診斷證明上面的休息天數。 根據法律規定,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損害 的,應當賠償 醫療費 、 護理費 、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其中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壹天。 法律依據: 《最高法關於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 喪失勞動能力 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 殘疾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被 扶養 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壹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壹年度職工的平均 工資 計算。 誤工費特點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異較大。 客觀存在的差異性,決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損害後,其損失的誤工收入會因人而異。 2、計算的依據各不相同。 因行業和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業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對於誤工費計算的依據,也是因人而異。 3、具有壹定的推繹性。 壹般而言,應當以受害人在遭受損害前某壹時段,能夠正常工作、勞動可能取得收入作為參照或者依據。而對於該時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據壹定客觀數據,在排除對其收入產生不利或者有利影響因素的情況下,進行推算。 誤工費時間計算 1、非持續性的誤工 這種誤工的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2、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 這種誤工的時間從受到傷害耽擱工作之日計算至定殘之日的前壹天。 3、受害人因傷害死亡的 從 侵權行為 開始計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時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計算誤工費,因 死亡賠償金 已補償預期收入)。 誤工費包含項目 1、誤工費包括:工資、資金、津貼、課酬等。 2、誤工費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職工作收入。 3、須以“實際減少”的收入賠償依據(差額賠償原則)。 如:受害人為某些單位人員時,其因受傷而誤工時,單位並不壹定會扣發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為企業經營者時不包括其所喪失的企業經營利益損失。 因為企業經營利益並非單純企業經營者勞動所創造,其還包括資金、設備、組織管理、 知識產權 等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但企業經營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時間內雇傭與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業或財產的費用則應作誤工費予以賠償。 綜合上面所說的,誤工費是針對於受害者不能工作而賠償的壹筆費用,但是賠償誤工費也是有法律依據的,不僅要有醫院的診斷天數證明,還要有用人單位的工資證明,所以,在申請賠償誤工費的時候壹定要好好的了解壹下相關的條例,要有符合的條件,才可以得到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