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建設,就是指國家為防備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裝顛覆,恐怖分子等,保衛國家的主權、統壹,領土完整和安全所進行的軍事活動,以及與軍事有關的政治、經濟、科技、外交、教育、文化等方面的活動。提高常備軍實戰水平和增強國家威懾能力,是國防建設的基本任務。
國防的性質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第壹,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
國家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保衛祖國是全體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即國防是全國人民的國防。
第二,堅持獨立自主的外交政策:
奉行和平***處五項原則,我國的國防不受外國勢力的影響,不與任何國家或國家集團結盟,即國防是獨立自主的國防。
第三,我國屬於發展中國家:
永遠不做超級大國,不搞霸權主義,不要任何國家的壹寸土地,也不允許任何國家侵占我國的壹寸土地。即國防是積極防禦的自衛型國防。
國防政策:
國防政策是根據國家的政治體制、經濟基礎、地理環境、國防關系等情況,對國家武裝力量的建設和使用以及與國防有關的其他方面活動制定的準則。
國防後備力量建設原則:
第壹,堅持在國家經濟建設的大局下行動:
國防後備力量建設必須與國力相適應,在經濟振興中發展,在服從大局中加強,這是和平時期國防後備力量建設必須遵循的指導思想。
第二,堅持精幹的常備軍和強大的國防後備力量相結合:
這是黨中央為我國國防建設制定的壹個極其重要的指導方針。常備軍和國防後備力量是壹個相輔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常備軍的精幹,有賴於後備力量的強大;後備力量的強大又需要常備軍的發展和建設水平的提高。
第三,堅持四個方針:
堅持“控制數量、提高質量、抓好重點、打好基礎”的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