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那時候各國打仗只是彰顯實力,只要取得戰敗國家的認可就夠了,不需要把對方打死滅掉。這壹點跟戰國時期以吞並滅國,擴張領土的戰爭目的是截然不同的。
我們都知道,武王伐紂建立周王朝後,對其族內親屬及立功大臣進行分封加爵,建立許多諸侯國。這些諸侯國後來基本都通過聯姻等方式來加強彼此之間關系。等到春秋初期,各諸侯國之間或多或少都有親屬聯姻的關系,加之那時候周天子尚還有些許話語權,各國之間輕易不敢進行戰爭,即使戰爭也多是榮譽之戰或認可之戰。也就是相當於壹個大家庭之間各兄弟親屬之間互相較量,我把妳打敗了,妳就要承認我霸主的地位,或者依附於我。
另外周朝建立後,周公制禮設樂,對各項社會行為制定了詳細的禮儀制度。春秋時期,進行戰爭需要名義和緣由,也就是“出師有名”,並且講究“不加喪”,“不因兇”。毫無理由地對他國發動戰爭會遭到天下諸侯國的唾棄,被認為是“無信無義”的國家,士族、能人都不屑為這樣的國家效力!
師出有名之後,進行戰爭前還要遞交戰書,戰書上要說明我要打妳,地點在哪,約定時間幾點,妳敢來嗎?不來就認輸,認我做大哥!戰書派使者去送,並且兩軍交戰,不斬來使!如果使者被斬,我就可以對妳發起滅國之戰,吞並妳的地盤,這樣別國也不會說什麽。
戰爭開始前,雙方要進行布陣,且布陣期間步兵不可趁虛而入。等擺好了陣勢,雙方開始拼殺,玩壹波鬥智鬥勇的陽謀,對方被妳打得心服口服後,叫聲“大哥”,好了,收兵回府,收個小弟。
也因此,我們說那個時候的戰爭以禮儀性為主,大國彰顯實力即可,很少出現戰國時期大國吞並小國,甚至坑殺幾十萬人的慘烈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