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檢察機關如何服務民營經濟發展

檢察機關如何服務民營經濟發展

□司馬兆二 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民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檢察機關作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肩負著打擊犯罪、維護穩定、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重要使命。當前,如何發揮自身優勢,將檢察職能融入為民營經濟服務的實踐當中去,在工作中延伸檢察觸角,積極探索服務民營經濟的新思路、新途徑、新方法,是當前檢察機關亟需解決的問題。 充分認清形勢,客觀分析當前民營經濟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長期以來,盡管民營經濟的憲法地位已從根本上確立,但是民營經濟發展的環境仍不寬松和健全,尤其是法治環境。如壹些地區執法、司法機關的少數人員,在涉及民營企業的執法過程中,執法不公、監督不嚴的現象時有發生;少數民營企業經營者法制觀念淡薄,依法生產、依法經營、依法納稅、公平競爭、誠實信用意識不強,偷漏國家稅收、生產假冒偽劣產品等違法犯罪行為還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民營企業生存環境不盡理想,盜竊、詐騙、侵占民營企業財產及向業主敲詐勒索、索賄,甚至侵害其人身安全的案件時有發生,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保護民營經濟的合法權益的有關法律尚未完善,等等。 為此,作為法律監督機關的檢察院,既有責任也有義務引導、幫助、支持民營經濟的發展,積極為他們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加強交流與溝通,及時尋求為民營企業服務的切合點和突破點 檢察機關應當加強與民營企業的交流與溝通,了解制約民營企業發展的因素,有針對性地提供法律服務。如適時召開為民營企業服務座談會,邀請企業代表參與,聆聽企業的心聲。在檢察機關內部設立專門與民營企業聯系的機構或者在其他職能科室設立與民營企業聯系的窗口,強化與民營企業聯系的渠道。走訪民營企業,進行調研,及時地發現企業生產、經營中存在的違法、違章和違規等問題,配合企業予以解決。 同時,探求服務民營企業的切合點和突破點。司法實踐表明,盜竊公司、企業生產資料,生產、銷售偽劣商品,職務侵占,金融詐騙以及商業賄賂等財產和經濟犯罪大量存在,嚴重制約了民營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因此,檢察機關應當依托檢察職能,圍繞經濟發展的大局,加強打擊和預防各類刑事犯罪,尤其是涉嫌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的力度,確保經濟朝著健康、有序的方向穩步發展。 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為民營經濟的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要嚴格履行檢察機關的“打擊”職能,加強與其他司法機關的配合,堅決、及時地依法打擊涉及對民營經濟的刑事犯罪活動,如盜竊、侵占、詐騙等涉財型犯罪,為民營經濟的發展提供良好的治安環境和生存空間;要積極發揮檢察機關的“偵查”職能,嚴肅查處國家行政執法人員在與民營企業打交道中利用職權實施賄賂犯罪和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等職務犯罪案件,保障民營經濟的健康發展,保護業主的合法利益;增強監督意識,延伸監督觸角,將民營企業的司法內容納入到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視野中來,確保對民營企業的司法公正。 (作者系揚中市檢察院檢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