俾的意思是門人、門役(代表主人站在門口為主人接客或傳話)。
形聲。從人,從卑,卑亦聲。"卑"意為"替代物"、"代表物"。"人"與"卑"聯合起來表示"主人的代表"。出自《釋言》:俾,職也。俾為門侍人。《書·君》:罔不率俾。
又如:俾夜作晝(把夜晚當作白天,形容夜以繼日地工作);俾晝作夜(把白晝當成夜晚,形容不分晝夜地尋歡作樂)。出自清·方苞《獄中雜記》:茍入獄,不問罪之有無俾困苦不堪。《聊齋誌異·促織》:又囑學使俾入邑庠。
粵語的"畀"與"俾"常常混淆,不能不辨。"畀"的意思:給,給與,付與。"俾"的意思:使。秦漢以後,至到明清的古籍裏面,"畀"仍有使用,不過是以古文語詞面貌出現,再也不是口語的反映。不過從上引例,就可以知道粵語口語中的"畀"的來源是非常古老。
奴婢的簡介:
奴婢是壹個漢語詞匯,原指喪失自由、受人奴役的男女,後泛指男女仆人;太監對皇帝、後妃等的自稱。最初奴隸的來源是掠奪異族為賣身的奴的。從殷墟甲骨文和西周銅器銘文可以看出,無論是商、周王朝或是其敵對的方國、部落,都力爭在軍事行動中擒獲戰俘並掠取對方人口。
商代貴族獲得的大量俘虜,如羌人、夷人等,壹部分用作人殉人祭,壹部分則淪為奴隸。西周時期,殺人祭祀的現象大大減少,俘虜用作奴隸的比例大幅度上升。
犯重罪的人會沒為官奴,在官宮工場與皇家上林苑服役。私奴婢是破產農民投入豪強手下產生。明清之後私奴婢制逐漸廢止,有些轉為長工,到19紀世紀還有苦力制,到1949年完全廢除奴婢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