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並在收到申請材料後5日內出具《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
2.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收到申請材料後5日內出具《行政許可申請材料補正通知書》,壹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並在收到全部補正材料後5日內出具《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
3.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許可,並給予警告。申請人壹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
4、省通信管理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完成審查,並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批準的,頒發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5.準予行政許可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十日內頒發行政許可證件或者其他行政許可文書,並送達申請人。
6.營業執照由公司法定代表人領取,或由其有授權委托書的委托代理人領取。
7、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的《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申請經營的電信業務應當事先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批的,應當提交有關主管部門的審批文件。
擴展數據:
年度檢驗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分為三類,即互聯網ICP經營許可、移動網絡SP經營許可、呼叫中心(95號和96號)經營許可。不同類型的證書有不同的年檢程序。
壹、年檢時間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年檢時間為1至每年3月。
二、年檢地點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年檢的地點根據不同類型有所不同。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大致可以分為全網和地面網兩大類。全網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檢查,地面網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由省市通信管理局檢查。
三、年檢的具體步驟
①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年檢系統啟動,持證人可從網上提交年檢材料;
②年檢系統正常情況下關閉年檢材料提交通道,同時開啟整改通道。在此時間點之前未提交年檢材料的,納入整改範疇。
③年檢系統整改通道關閉,不再接收年檢材料和年檢整改材料。
(4)年檢印章應加蓋,不得為任何企業加蓋。因企業自身原因未蓋章的,按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辦理。
四。年檢中的註意事項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年檢和備案相對獨立。未完成備案工作的,暫不參加當地年檢。
參考來源:百度百科-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