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是訴訟的基本類型之壹。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與下,努力解決民事案件和由此類活動產生的訴訟關系的總和。特色民事訴訟既包括法院進行的審判活動,也包括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進行的訴訟活動。
在這些活動中,法院與當事人之間存在著訴訟法律關系。法院的審判活動對民事訴訟的開始、發展和終結起著決定性的作用,而雙方當事人的訴訟活動對民事訴訟的開始、發展和終結有著重大的影響。
民事訴訟的整個過程,圍繞著解決民事糾紛這壹基本任務,由幾個階段組成,每個階段都有自己的中心任務,而且每個階段都是相互聯系、相繼進行的。
關於民事訴訟的含義,國外有不同的學說。大陸法系國家壹般認為,民事訴訟是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保護其司法權益的程序。英美國家很少關註這個問題,也很少有明確的解釋。
基本解釋:
公民、法人、其他組織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訴訟,或者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在審理民事案件過程中進行的各種訴訟活動,以及因這些活動而產生的各種關系的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