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月華,廣東省佛山市南海縣人,1978年與於金蓮結婚,壹年後生下大女兒劉婉玲。國家出臺計劃生育政策的時候。為了控制人口,各地都不能生二胎。因此,家裏唯壹的女兒劉婉玲受到父母的寵愛,過著幸福的生活。然而,1995年劉婉玲17歲時,國家放松了對計劃生育政策的監督,這使得在農村地區根除封建迷信變得困難。傳宗接代是每個家庭的願望,生個兒子自然是最重要的。這對夫婦打算再要壹個孩子。可惜孩子懷了女兒。第二年余金蓮又懷孕了。經檢查,是個男生。夫妻愉快地迎來了兩個新生命。
計劃生育開放並不意味著第三個孩子的兒子被罰款近萬元,這對於當時的劉月華家來說無疑是壹筆巨大的開支。這對夫婦到處打工還債,把兩個年幼的孩子留給他們的大女兒劉婉玲照顧。父親劉月華外出打工,母親余金蓮在鎮上壹家酒店當服務員。她每天都忙到半夜才回家。小時候,劉婉玲突然想成為壹個成年人來照顧他的弟妹。他自然做不到自己想做的事。況且家裏的開銷也夠了,但是等新的兄弟姐妹來了,就過得緊了。
父母過去關心自己,現在只關心弟弟妹妹,這讓劉婉玲的心極度不平衡。她沒有照顧好弟弟妹妹,只好敷衍了事。1999年,兩個娃娃會跑會跳,劉婉玲20歲了。到了村裏談婚論嫁的時候,村裏有人介紹了壹個長得很好看的保安,叫姜桂陽。劉婉玲對她壹見鐘情,經常私下見面。愛情是甜的,尤其是初戀像蜂蜜壹樣甜。劉婉玲的父母不在家時,她甚至被母親抓住了。我媽除了和蔣桂陽談婚論嫁什麽都沒說,要求在佛山買房做兩個人的婚房。但蔣桂陽是孤兒,目前的工資很難滿足這個條件。當劉婉玲發現後,他認為他的母親對他沒有好處。反而覺得母親貪心不足,深感沮喪的劉婉玲大驚小怪,只想嫁給姜桂陽。
當江桂陽為自己的房子感到難過時,劉婉玲恨他的父母和弟妹。當她向姜桂陽訴苦時,姜桂陽給了劉婉玲壹些建議:只要她殺了自己的弟妹,劉婉玲就是家族財富的受益者。兩個帶著弟妹去附近的山裏玩,姜桂陽負責挖坑。他們把兩個孩子扔進坑裏活埋,怕被人發現種石榴樹。當小兒子和女兒被發現失蹤時,父母急忙報警。當警察詢問時,他們發現作為妹妹的劉婉玲並不擔心弟弟妹妹的失蹤,甚至不耐煩。相反,蔣桂陽是那麽擔心,警察都納悶了。
擴大搜索範圍後,警方在附近山上發現可疑痕跡,挖出兩個孩子的屍體,悲劇結束。最後,警方逮捕了劉婉玲和姜桂陽,並判處他們死刑。這兩個人,奪走了兩個年輕的生命,是兄弟姐妹,有血緣關系,活該被判死刑。談戀愛的女人總是不理智,容易被感情牽著鼻子走。此外,劉婉玲對他的弟妹沒有深厚的感情,甚至有壹點怨恨。有了“愛人”的鼓勵,活埋親人之類的事情就好辦了。
另壹方面,劉婉玲的父母在農村出生和長大,重男輕女。當他們有兩三個孩子的時候,他們從來不考慮劉婉玲的真實感受,也不提前處理他們弟弟之間的關系。他們也為劉婉玲的罪行埋下了種子。姜桂陽給它們澆水後,它們發芽長大,遭受“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