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月29日,住在韓國首爾江南區狎鷗亭的9歲男童李炯浩被人綁架,經過44天的周旋,在父母交贖金的第二天,也就是3月13日,警方在漢江河邊發現男童的屍體。如今,15年的追訴期已過,兇手仍舊逍遙法外。
1982年,李炯浩出生於韓國首爾江南區,父母都是新聞行業工作者,家裏條件非常好。由於父母工作比較繁忙,李炯浩常常都是自己獨自上下學。
事發當天,他按照往常壹樣走路回家,每天都要在家附近的公園裏逗留壹下,不過他從未有過很晚才回家的時候。
但是,這壹天,李炯浩的父母等著自己的孩子到晚上7點,李炯浩仍舊沒有回到家,於是,他們按照孩子上下學的路徑壹路尋找過去,依舊沒有發現兒子的身影。
直到走到學校,學校的值班人員聲稱校園內已經沒有壹個學生,這下子,父母唯壹的希望也破滅了。
隨後,李炯浩的父母來到公安局報警,很神奇的是,報警第二天,就有壹個神秘男子給他們打來電話,聲稱自己綁架了他們的兒子。
電話裏面還說:“除非給我兩億韓元,不然妳們就別想再見到兒子。”
聽這聲音,這名男子年齡應該不大,於是警方開始立案偵查。
根據鄰居的口述,其中說到“從未發現有人故意接近李炯浩,也未聽到過他發出什麽求救的信息。”
同時,李炯浩身材體型偏胖,兇手想要純粹憑借蠻力擄走李炯浩並且不引起註意,沒有那麽簡單。
根據警方猜測,這名兇手已經多次和被害人接觸,得到了被害人的信任,應該是李炯浩自行跟兇手離開。
在警方這段的調查過程中,兇手先後用13部不同的電話機,給李炯浩的父母打了87次電話。
他在電話中不斷地威脅其父母,警告他們不要過度的依賴警察,小心之後見不到孩子。
他似乎完全不在意警方會把他的通話內容給錄下來,不過,事實確實如此。
當時韓國警方為此案設立專門的調查小組,然而不管用什麽高科技的手段,都不能準確的找出兇手的具體地址。
44天過去了,案情沒有壹絲進展,無奈之下,李炯浩的父母只好集齊了2億韓元的贖金,他們按照兇手所說,將錢放入指定的地點。
原以為,兇手拿到錢就可以放自己的兒子回來,殊不知,就在錢給了兇手之後,警察在蠶食大橋以西,不到兩公裏的漢江邊上,發現了他們兒子李炯浩的屍體。
經過法醫鑒定,李炯浩其實在被綁架的第二天就已經被兇手殺害。
根據警方猜測,兇手將李炯浩綁架後,並未向之前所想的那樣,把他放入偏僻的地方,而是很有可能就居住在被害者家附近。
為什麽第二天就將其殺害,很有可能是被害者害怕後情緒激動,大喊大叫,兇手怕自己的蹤跡暴露,情急之下將被害者的嘴給捂住,意外導致被害者窒息死亡。
隨後,為了掩人耳目,將被害者的屍體進行處理,用防腐的壹些化學藥品又或者用冷凍的方式,將屍體沒有太多的腐爛並且發出惡臭的情況。
根據這些猜測,警方隨即在各大藥店查看近些天購買相應藥物的人員記錄,後來又來到各大商城,看近些天是否有人買過冰櫃。
但是,警方的壹系列搜查,並未找到任何線索,這個兇手就像是人間蒸發壹樣,慢慢的,隨著這次案件的不斷發酵,在整個韓國都引起了轟動。
韓國警方為了早日找到真兇,動員了超過壹萬人次的警力,調查了400多位嫌疑人,分析了87份聲音和筆記樣本,都沒能真兇找出來。
到了2006年,這場案件已經持續了15年,由於韓國法律對於案件有追訴期的要求,過了追訴期,案件將不再受理。
這就表明,殘忍的兇手躲過了此劫,以後可以壹直逍遙法外。
2007年,韓國導演樸鎮彪將此事改編成電影,取名《那家夥的聲音》,隨後還在電影的結尾處附上了警方對於兇手的側寫和畫像,希望能夠有所幫助。
由於韓國民眾對於此事件高度重視,2007年8月末,韓國最高法院正式宣布,此案的追訴時效成立,即刻生效,準許警方重新啟動追查程序。
不過,直到如今,兇手是誰我們還不得而知,只希望能夠早日捉到兇手,給被害人和被害人的家屬壹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