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買房應當按照3—5%的稅率繳納契稅,並應在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進行交納。
房子契稅標準:
1、對於個人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的,面積在90平米以下,契稅稅率按1%征收;
2、面積在90平米以上的,契稅稅率按1.5%征收;
3、對於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面積在90平米以下的,契稅稅率按1%征收;
4、面積在90平米以上的,契稅稅率按2%征收。
綜上所述,買房契稅是不可以抵扣個人所得稅的。僅有住房貸款才可以抵扣個人所得稅,並且只能抵扣1000元。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個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稅率為交易總額的1%或兩次交易差額的20%。如果同時滿足家庭唯壹住宅、購買時間超過5年,則可以免交個人所得稅,任何壹個條件不滿足都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所售房產是非住宅類房產則不管什麽情況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綜上所述,如果該住房為首套住房的話,那麽根據相關規定,應繳契稅為:購房總價*1%;而如果該住房非首套住房的話,則不享有該優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契稅法》
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第四條
契稅的計稅依據:
(壹)土地使用權出讓、出售,房屋買賣,為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包括應交付的貨幣以及實物、其他經濟利益對應的價款;
(二)土地使用權互換、房屋互換,為所互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價格的差額;
(三)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以及其他沒有價格的轉移土地、房屋權屬行為,為稅務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依法核定的價格。
納稅人申報的成交價格、互換價格差額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由稅務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