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點有兩個:1為什麽國航可以隨意改時間?2為什麽不能改到18:30以後?
1、如果航班因為航空公司原因發生變動,航空公司應及早通過電話通知旅客航班變動原因及解決辦法,近期國內多個航空公司的航班因為臨時取消等變化將已購票的旅客進行簽轉,行業稱為航班保護,即如果航班取消,按正常的程序,旅客應該被保護到其他的航班。保障您有座位。但是票的狀態不壹定是電子的,您查詢之前的客票信息不會顯示新的狀態,但是系統已經更新了。
您只需要在新的航班起飛前90分鐘內到達機場,找到您乘坐航班所屬航空公司的值機櫃臺正常辦理手續即可。不需要您額外支付任何費用。這是符合要求的。
2、經查詢,首都機場至綿陽的航班每天只有7:40和18:15兩班,實際承運人為中國國際航空公司,深圳航空公司與其代碼***享。若18:15分的航班取消,當天後序沒有再前往綿陽機場的航班了,所以只能簽轉到7:40分。
針對這個情況,《消法》《合同法》是有規定,國航違約了,但是法律條款並沒有對航空公司發生航班取消賠償方面做出任何解釋,所以國航可以適當給予補償(不稱之為賠償),也可不予補償。若您堅持賠償,可以走法律訴訟的渠道,通過法院提起訴訟,並舉證因航班延誤給您造成的時間上的經濟損失,但是時間損失的經濟賠償標準目前很難界定,司法訴訟會有壹定的難度,也耗費大量時間。
建議您能跟家人溝通,看能否請假,即便國航給您道歉賠款,也無法改變航班運行的時間了,還是要麽早到要麽第二日壹早的航班到達。或者與國航溝通是否有其它曲線方式,先由北京至某地,再由某地去綿陽。
祝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