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負責全市會議的組織機構;制定機關工作制度;負責組織協調政務工作,起草局機關綜合性文件和重要報告;負責局機關的文秘、檔案、保密、政務信息和調研工作;研究提出貫徹質量技術監督方針政策的措施;負責年鑒和簡報的編寫和分發。
人事科——制定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幹部人事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管理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務員管理的日常工作;為全市質量技術監督隊伍建設提供政策指導,管理和指導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相關專業的職業資格認定工作;負責表彰獎勵工作。
法規教育處——負責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實施,起草地方質量技術監督相關法律法規;指導全市行政執法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行政復議和應訴;負責組織宣傳報道,承辦本局新聞發布工作;組織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執法人員的考試、考核、培訓和教育。
規劃科技財務部——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的規劃和計劃;管理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財務、基建技改信息和統計工作;管理全市質量技術監督領域的國有資產、技術開發、成果推廣、科研項目、信息服務、發明、專利、科技成果評價和獎勵等工作;研究質量技術監督技術機構和質量技術監督社會中介組織的改革與發展。
質量部——對全市質量工作進行宏觀指導;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關於質量振興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國家、省、市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名牌戰略;總結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協調建立重大工程裝備質量監管體系;負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提出整改意見;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組織管理全省質量認證認可工作;研究、制定和實施認證制度;負責認證咨詢機構的備案管理和內審員的培訓和註冊管理;管理校準實驗室和檢測實驗室的評審認可工作,依法組織質檢機構的評審認可工作,規範和監督社會質檢中介機構。
監督科——組織查處生產流通領域的產品質量和標準違法行為以及流通領域的計量違法行為;組織產品質量監督檢查;管理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監督、地方監督和專業質量監督;管理質量仲裁檢驗和評估。組織查處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中的質量違法行為;承擔全市打擊生產、經銷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的日常協調工作;負責本局案件審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法定質檢機構(含授權機構)的業務指導、監督管理和規劃。
食品部——負責食品生產加工質量衛生的日常監管;嚴格執行生產許可、強制檢驗等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嚴厲查處生產制造不合格食品等質量違法行為。
標準化部-組織實施標準化法律法規;檢查標準的執行情況;負責地方標準的規劃、審批、編號和發布;管理企業產品標準的備案和企業產品執行標準的登記;組織重要標準的宣傳和實施;協調全市各行業、各專業的標準化工作;管理全市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負責全市農業標準化及新產品、引進技術和設備的標準化審查。
計量部門——組織實施計量法律法規,負責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的實施;組織管理全省量值傳遞,組織制定地方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範,管理市級最高計量標準;依法監督管理全省計量器具,負責制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的考核發證;負責計量技術機構(授權計量技術機構)的管理,規範市場計量行為;組織計量仲裁檢定;依法組織質檢機構計量認證,規範社會公正計量服務機構。
特種設備部——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廠內運輸車輛、架空索道、大型遊樂設施、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質量監督、安全監察和安全認證工作;制定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架空索道、大型遊樂設施、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驗、維修和改造,以及進出口;相關事故的統計分析和調查;對相關檢測機構、檢測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管理,並對其資質進行考核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