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書法四體有哪四體

書法四體有哪四體

1、中國書法中的四體,指的是“正”“草”“隸”“篆”四體。

2、正書不僅指楷書,還指魏碑。草書則指以張旭、懷素等為代表的狂草,也指大草;還指比狂草規範壹些的草書,稱小草,以唐代孫過庭的《書譜》為之代表。另外,還有壹種隸書的急寫,稱為章草。介於草正之間的則是行書。隸書產生於秦末漢初,開始主要用於抄寫公文,以求簡便,後來也用於書寫碑刻與摩崖石刻。篆書則是甲骨、鐘鼎、石鼓及小篆的總稱。

3、代表性的書法家作品:

楷書:歐陽詢《九成宮醴泉銘》、顏真卿《麻姑仙壇記》、柳公權《神策軍碑》;

魏碑的代表作則是《鄭文正公碑》;

草書:除了上面提到的外,還有王羲之《十七帖》、宋代黃庭堅以及米芾的作品、明代的文征明、祝允明、張瑞圖、王鐸、徐渭等;

懷素《自敘貼》行書:王羲之《蘭亭集序》、顏真卿《祭侄文稿》、蘇東坡、米芾等;

王羲之《蘭亭集序》隸書:《禮器碑》、《曹全碑》、《張遷碑》後代則在明清兩代有不少

有造詣的書家,如金農、伊秉綬、何紹基等;

《禮器碑》篆書:則主要是以龜甲、青銅器上的文字為代表,石鼓文以及李斯小篆及唐代李陽冰篆書,近代鄧石如、吳昌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