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人們壹般把日本的“旭日旗”理解為海軍專用的旗幟,稱為“軍艦旗”或“海軍旗”。但早在1870年(明治3年)5月15日,“旭日旗”的設計就以“皇軍旗”的名義首次出現。通告稱,“皇家軍隊旗幟”寬4英尺4英寸(約134.2厘米),長5英尺(約152.5厘米),長寬比為1.14比1,形狀近似正方形。太陽之丸(紅日)是國旗長度的三分之壹,位於國旗中央。有16條紅色的光線從太陽的藥丸中放射狀地延伸出來。
“太陽之丸”早已在無形中成為日本國內外的旗幟象征,無論是政府軍還是幕府軍都用“太陽之丸”來表明自己的正統。比如上野寬永寺戰役中明吉隊使用的日本章旗,幕府範使用的日本章旗,匯金範軍隊使用的日章臂章,京之介分發的日本丸的折扇,長岡範的壹口井,函館戰中五角星郭成上打的日本章旗等等在陳武戰爭中,所有的幕府部隊和支持幕府的部隊都使用了“日本藥丸”。出乎人們意料的是,率先使用“太陽丸”作為日本象征的不是明治維新後的新政府,而是德川幕府。
當然,除了“太陽的丸子”之外,幕府其他盟軍也使用其他各種獨特的軍旗,如繪有北鬥七星的“斷星旗”(又稱“七星旗”)和由莊內藩的酒井木野治分發給下屬部隊(莊內藩第二旅)的圓滑的五角星,以支援幕府的部隊。
兵部負責設計軍旗的人應該非常熟悉“日馬魯”的歷史,以及陳武戰爭前線各部隊實際使用軍旗的情況。所以在提出新的軍旗方案時,采用了“日丸”,“日丸”被稱為“徐琪”(日語中徐與旭日同音),紅色的“日丸”會發出16條放射狀的射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