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韓曉武今天下午在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做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草案)》說明時表示,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國家公職人員在任職時向憲法宣誓,是世界上多數國家普遍采取的壹種制度。今後,經過我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以及各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或將在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據統計,在193個有成文憲法的國家中,明確作出相關規定的有177個,壹些國家還單獨立法對公職人員宣誓制度作出規定。
這個內容基本就是憲法序言第13段的內容,此次全文提出,足以看出我國對依憲治國、依法治國的越發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