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農業部於1989年開始發展安全營養食品,並將其定名為“綠色食品”。1990年5月15日,我國正式宣布開始發展綠色食品。制訂並頒布了《綠色食品標誌管理辦法》等有關管理規定;對綠色食品標誌進行商標註冊;加入了“國際有機農業運動聯盟”組織。
1990年綠色食品工程實施的當年,全國就有127個產品獲得綠色食品標誌商標使用權。1993年全國綠色食品發展出現第壹個高峰,當年新增產品數量達到217個。
擴展資料:
綠色食品的好處:
1、重視食品健康,選擇綠色食品,減少脂肪和高糖食物的攝入量,更多食用新鮮蔬果。
2、新鮮食品更利健康,食品在加工過程中營養有所流失,部分添加物也對身體健康不利
3、避免選擇非季節性食品,盡量購買當地產品。與在溫室中種植並經長途運輸至出售地的農產品相比,當地應季的農產品更為新鮮,此外長途運輸也耗費大量能源。
4、購買安全、健康、美味的有機食品,不僅有利身體健康,還有利環境。
5、避免使用轉基因食品,其對人體的影響還存在爭議。
6、浪費食物可恥。不管是在家庭、辦公室還是宴請,根據就餐人數適量準備食物或點餐。
人民網-綠色食品指什麽 綠色食品的好處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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