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涉黃行為?
1、客體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治安管理秩序;
(2)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促使了賣淫嫖娼活動的泛濫,因而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
(3)本罪的犯罪對象是他人,這裏的他人主要是指婦女,但也包括了男子;
(4)他人可以是單個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紹對象的數量和介紹次數不影響本罪的構成。
2、客觀要件
(1)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行為;
(2)引誘,是指行為人利用金錢、物質利益或非物質利益作誘餌,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攏、勾引、勸導、慫恿、誘惑、唆使他人從事賣淫活動;
(3)容留,是指行為人為他人賣淫提供場所或者其他便利條件的行為;
(4)這裏所說的提供場所,是指行為人安排專供他人賣淫的處所或者其他指定的地方;
(5)比如在行為人的長期居住地、暫時租住的房屋或者采取欺騙手段借得的親朋好友的住居以及其他地點和處所;
(6)需要特別註意的是,這裏的場所,不只僅僅限於房屋,其他諸如汽車、船舶等交通工具亦可作為提供的場所;
(7)這裏的提供其他便利,是指行為人為他人賣淫提供需要的物品、用具及其他壹些條件,如為他人賣淫把風望哨等;
(8)至於行為人的容留行為是主動實施,還是應賣淫者或嫖客之請實施,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9)容留的時限長短,有無獲利,也非所問;
(10)介紹,是指在賣淫者和嫖客之間牽線搭橋、勾通撮合,使他人賣淫活動得以實現的行為,俗稱“拉皮條”。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壹般主體,即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實施了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行為的,都可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是在實施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行為,並且明知這種行為會造成危害社會的結果,而希望或追求這種結果的發生。
綜上所述,ktv場所涉黃屬於違法行為,會受到相應處罰。日常生活在應當避免此類事件發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條
組織賣淫罪 組織、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組織、強迫未成年人賣淫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犯前兩款罪,並有殺害、傷害、強奸、綁架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為組織賣淫的人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組織他人賣淫行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