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註冊流程準備階段——商標查詢:註冊人在提出商標申請之前,必須對其申請的商標進行商標查詢。商標查詢就是比較要註冊的商標與在先權利的商標是否相同或者近似,這壹點很重要。
2.商標註冊流程的申請階段-申請條件;商標註冊的申請人必須是依法設立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07年2月起,我國商標局限制自然人申請註冊商標,自然人姓名不能申請商標註冊。申請商標註冊的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以代理機構的名義申請商標註冊。
3.商標註冊流程的形式審查階段——形式審查:商標註冊主管機關審查商標註冊申請的書面文件以及申請書、授權委托書等壹些形式要件是否存在錯誤。對於通過形式審查的商標申請,申請人可以在商標上標註TM。
4、商標註冊流程、商標審查階段——商標審查,是商標註冊機關對商標註冊申請是否符合《商標法》的規定進行的檢查、資料檢索、分析比較、調查研究等壹系列活動,決定給予初步核準或者駁回申請。
5.商標註冊流程初步公告階段對商標的審定,是指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商標註冊申請,經審查後,作出準予註冊的決定。並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審定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內無人提出異議的,該商標予以註冊,並同時發布註冊公告。6.商標註冊流程商標註冊是註冊公告階段的商標法律程序。申請人提出的商標註冊申請,由商標局初步審定。三個月內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被裁定無效的,該商標生效,受法律保護,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商標申請註冊大概需要兩到三年的時間。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再次使用的,可以申請續展註冊。
7.在商標註冊過程中,通過代理人取得商標註冊證的,代理人會將商標註冊證寄給商標註冊人。直接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收到《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後三個月內到商標局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