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丹鳳縣檢察院介紹,3月8日中午12時許,檢察院接縣公安局報稱,其立案偵查的“2.10”殺人案件犯罪嫌疑人徐梗榮在審訊中出現臉色發黃、呼吸急促、脈搏微弱、流口水等情況,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請求檢察機關介入,並對徐梗榮屍體進行法醫檢驗。縣檢察院隨機介入調查。同日,市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接縣檢察院報告後,迅即啟動壹體化偵查機制亦介入調查。3月9日,受商洛市檢察院轉丹鳳縣檢察院委托,陜西省檢察院法醫白寧波、市檢察院法醫楊軍虎在徐梗榮親屬委托代表人的見證下,對徐梗榮屍體進行了檢驗。
此後,依照有關法律程序和規定,市、縣檢察機關調閱和查看了公安機關關於“2.10”殺人案件(以下簡稱“2.10”案件)的相關案卷、材料,詢問了相關辦案人員。重點對公安機關在辦理“2.10”案件、特別是審訊嫌疑人徐梗榮的執法過程和行為進行了調查。經過近壹段時間的調查,並結合法醫檢驗的鑒定結論,初步查明:丹鳳縣公安局“2.10”專案指揮部及專案組在審訊嫌疑人徐梗榮過程中存在嚴重的違法行為。個別指揮人員和少數民警存在刑訊逼供行為,有的已經涉嫌犯罪。
經查,2月28日晚11時,該縣公安局“2.10”專案組傳喚了有重大殺人嫌疑的丹鳳縣中學高三(10)班學生徐梗榮到公安機關接受詢問。次日,徐對殺害“2.10”受害人彭麗娜的過程、動機作了供述。3月1日,“2.10”專案指揮部決定對徐梗榮刑事拘留,並組織警力展開進壹步審訊。自3月1日起至3月8日淩晨6時許,辦案人員先後在縣公安局刑警隊、資峪派出所對嫌疑人徐梗榮進行了長時間、不間斷的疲勞審訊,少數民警在審訊中對徐梗榮還實施了肉體侵害行為,致使徐梗榮身體極度疲勞引發心跳驟停,經搶救無效死亡。
丹鳳縣檢察院表示: 針對丹鳳縣公安局“2.10”專案指揮部及少數民警的違法行為和責任,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現已分別對丹鳳縣公安局局長、“2.10”專案指揮部總指揮閻耀峰,以涉嫌濫用職權罪立案偵查,鑒於其有投案自首情節,對其采取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對丹鳳縣公安局主管刑偵工作的紀委書記、“2.10”專案指揮部副總指揮王慶保,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刑事拘留;對丹鳳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2.10”專案指揮部成員孫鵬,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刑事拘留;對丹鳳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教導員、“2.10”專案組審訊負責人趙朔,以涉嫌行刑逼供罪立案偵查,刑事拘留;對丹鳳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四中隊隊長、“2.10”專案組審訊人員賈嚴剛,以涉嫌行刑逼供罪立案偵查,刑事拘留;對商洛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民警、“2.10”專案組審訊人員李紅衛,以涉嫌行刑逼供罪立案偵查,刑事拘留;對丹鳳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四中隊民警、“2.10”專案組審訊人員王衛,以涉嫌行刑逼供罪立案偵查,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仍在進壹步偵查之中,相關人員所涉及的罪名及事實尚須進壹步調查和取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