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出版者丟失、毀損著作權人交付出版的作品,致使出版合同無法履行的,依照著作權法第五十三條、民法通則第壹百壹十七條、合同法第壹百二十二條的規定,追究出版者的民事責任。也就是說,在壹定條件下,作者可以向出版社主張著作權侵權責任。
參考:/zgjx/2016-10/20/C _ 135768921 . htm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出版者丟失、毀損著作權人交付出版的作品,致使出版合同無法履行的,依照著作權法第五十三條、民法通則第壹百壹十七條、合同法第壹百二十二條的規定,追究出版者的民事責任。也就是說,在壹定條件下,作者可以向出版社主張著作權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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