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制度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保護專利知識產權的制度。發明創造不能自動獲得專利保護,專利局也不能主動授予專利權。有權提出專利申請的人必須按照規定提交必要的申請文件。專利局受理申請後,通過法定程序進行審查,對符合要求的授予專利權。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專利權、說明書摘要和必要的附圖。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應當提交請求書和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專利申請文件可以由申請人本人書寫,也可以由他人書寫。因為申請專利是壹件復雜的法律事務,普通人完成這項任務並不容易。申請人可以委托具有專利資格的代理人撰寫申請文件,辦理相關申請事務。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代理人申請專利和辦理申請事務的,應當同時提交授權委托書,註明授權權限,並按照相關專利代理服務費標準支付代理服務費。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兩個以上申請人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同時申請註冊的,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商標局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提交該商標在先使用的證據,方可申請註冊。當天使用或者不使用的,各申請人可以自收到商標局通知之日起30日內自行協商,並向商標局提交書面協議;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局通知所有申請人抽簽確定壹名申請人,駁回其他人的註冊申請。商標局已經通知申請人但未參加抽簽的,視為放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未參加抽簽的申請人。
根據專利法第九條的規定,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就同壹發明創造同時申請專利的,應當在收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通知後,自行協商確定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