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高管離職禁令和行業限制

高管離職禁令和行業限制

禁止高級管理人員辭職:

我國《公司法》規定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競業禁止義務。未經股東會同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或者為自己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相同的業務的,公司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歸公司所有。但是,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高管的競業限制期始於聘用合同生效,止於解聘或者辭職。離職後的競業限制義務需要雙方的合同約定。

筆者認為,高新技術企業可以與高管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業務限制協議;知識產權保護協議(包括保密協議和保密制度);期權激勵協議、股權激勵協議等壹系列合同和協議。,並制定公司總經理工作規則,規定企業高管離任後的競業限制義務,以保護企業的商業秘密,防止高管離任後直接上班或成為企業的競爭對手。

勞動合同和就業協議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也屬於勞動者,企業必須與高級管理人員簽訂勞動合同。2008年《勞動合同法》實施後,出現了企業聘請的法定代表人以企業未簽訂勞動合同為由要求企業支付雙倍工資的案例。而高新技術企業和高管之間通常不願意公開他們之間聘用高管的所有條件,勞動合同需要向政府相關部門公開。因此,企業和高管可以采用勞動合同和聘用協議的形式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在聘用協議中約定不願公開的相關事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企業可以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的競業限制期間,按月向勞動者提供經濟補償。根據司法判例,經濟補償是競業限制協議生效的條件。但是《勞動合同法》並沒有規定經濟補償金的最低數額。中國地方立法機構對經濟補償金的最低金額有不同的規定。《浙江省技術秘密保護辦法》第15條規定:競業限制的補償標準由權利人與有關人員協商確定。未確定的,每年補償費按照合同終止前上壹年度有關人員從權利人處獲得的報酬總額的三分之二計算。《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規定,每年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金不得低於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前十二個月從該單位領取的勞動報酬總額的三分之壹。上海對競業禁止的經濟補償金額持優先態度,沒有最低金額。《深圳經濟特區企業技術秘密保護條例》規定,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的報酬不得低於員工離開企業前最後壹年從企業獲得的報酬總額的2/3。根據德國民法典,當企業支付給高管的經濟補償金額為上壹年度收入的壹半時,競業禁止對高管具有約束力。

由於企業高管收入高,特別是壹些企業的CEO和外籍工程師,年薪和獎金都在百萬元人民幣以上,有的達到幾百萬元。壹些企業對所有需要履行競業禁止義務的高管按照收入比例支付經濟補償,這是難以承受的。因此,建議高新技術企業在與高管簽訂聘用協議時,通過增加其他福利,適當降低高管薪酬;對於高管來說,由於合理的稅收籌劃,也可以少交個人所得稅:

1報銷相關費用:高管每月報銷與企業管理相關的費用,超過的從高管個人月收入中扣除。收取的相關費用由財務總監審批。

公務用車:企業為高級管理人員購置車輛,承擔車輛保險、保養及相關汽油等費用。

3.提供住房:企業購買住房和必要的家用電器、家具供高管使用,並承擔壹定的水、電、修理費。

休假旅行:企業給予高級管理人員年度休假旅行的福利待遇。

5其他增加高管福利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