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戶籍在科爾沁區轄區內的人員。
(二)持有科爾沁區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三)持有我區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
(四)駐我區部隊現役軍人。
二、認定教師資格的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壹)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產黨的領導,維護祖國統壹,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定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定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高等師範院校專科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具有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三)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並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
2.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內,其他條件均合格者,可直接參加與筆試科目相同學科的面試。
3.通過內蒙古自治區統壹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並取得兩科《合格證書》,且在有效期內。(高等層次申請大學教師資格,中等層次申請中等職業及高中教師資格,初等層次申請中學及小學教師資格)
註:2019年(含2019年)以前參加自治區統壹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中等、初等)且取得兩科合格證書的,證書有效期截至2020年年底,不得在本次認定中使用。2021年各高校應屆畢業生考取了自治區中小學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科合格證,可在本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時使用(含五年制畢業生、2019年取得兩科合格證者)。
(四)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漢授語文和幼兒園學科需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授課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準,並取得相應等級證書。
(五)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六)專業要求
申請認定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所學專業須與申報學科相同或相近。
三、認定教師資格的時間安排
(壹)網上註冊及報名時間:2021年11月8日—11月17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自行進行註冊和報名。
(二)體檢時間:2021年11月8日—11月15日(周六、日除外),具體要求查看附件2。
(三)現場確認時間:2021年11月15日—11月24日,每個工作日的8:30—12:00,13:30—16:00,具體要求查看附件3。
(四)無犯罪記錄核查時間:2021年11月25日統壹辦理。由我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壹到我區公安機關核查,無需個人提交。
(五)非師範教育類人員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時間:
1.初中、小學、幼兒園申請者由科爾沁區教體局組織測試,請於12月1日在“中國教師資格網”登錄本人賬號查看具體的測試須知。
2.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非師範類人員,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的時間及地點在“通遼教育”微信公眾號(TLJY266)推送通知,不再另行通知,請現場確認合格的考生及時關註。
(六)公示認定結果時間: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結果在“科爾沁區教育體育局”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示。
(七)領取教師資格證時間:初中、小學、幼兒園證書2022年1月16日—1月17日發放,領取地點:科爾沁區政務服務大廳二樓75號窗口,不再另行通知。
註:高中、中等職業教師資格申請者上述(四)(五)(六)項具體時間由通遼市教育局統壹安排,請現場確認合格的申請者及時關註通遼市教育局通知。
四、有下列情況之壹者,不得認定其教師資格
(壹)品行不端,不能為人師表者;(二)上壹年度考核為不稱職者(不合格者);(三)被撤銷教師資格不滿5年者;(四)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者;(五)其他不符合認定條件者。
五、其他要求
1.現場確認、體檢、教學能力測試等涉及人員聚集的環節,疫情傳播風險增大,防控形勢時分嚴峻,為進壹步強化“外防輸入”防控策略,加強聯防聯控、群防群控、嚴格落實各項管控機制,認定人員須做好個人防護,非必要不出我市,按照通遼市科爾沁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最新通告執行。
2.禁止學校或任何機構替代報名,對違反規定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3.凡申請認定人員,必須提供準確無誤的所有個人信息,並保證符合國家《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內蒙古自治區關於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意見》和本公告中關於教師資格認定類別、認定條件等相關政策規定,不得提供不實或虛假信息。因提供虛假或不實個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師資格申請不能認定的,由申請人承擔全部責任,並依據個人誠信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4.我區教師資格認定每項流程均在本通知及附件中詳細說明,請申請者務必仔細研讀,並按照要求認真填寫網報數據、準備相關確認材料、按照時間安排參加各環節認定,逾期者我區不再受理任何認定材料。
5.此通知發布後,如有未盡事宜,均在“科爾沁區教育體育局”微信公眾號上推送,請申請者關註並及時查詢本次教師資格認定的相關信息。
6.聯系電話:0475-823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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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須知
科爾沁區教育體育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