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停止不法侵害的行為,給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為落實國務院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的統壹部署,切實維護權利人合法權益和消費者健康安全,為科學發展和建設創新型國家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公安部決定自201011至2065438年3月底,組織全國公安機關開展專項行動
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停止不法侵害的行為,給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為落實國務院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的統壹部署,切實維護權利人合法權益和消費者健康安全,為科學發展和建設創新型國家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公安部決定自201011至2065438年3月底,組織全國公安機關開展專項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