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非吸和集資詐騙的區別及刑期

非吸和集資詐騙的區別及刑期

兩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犯罪的主觀故意不同,集資詐騙罪是行為人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意圖永久非法占有社會不特定公眾的資金,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觀故意;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行為人只是臨時占用投資人的資金,行為人承諾而且也意圖還本付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量刑分為兩檔,最高刑罰為十年有期徒刑,個人:擾亂金融秩序(立案標準),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100萬元/100人/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壹、非法集資四個常見手法

1、承諾高額回報。不法分子編造“天上掉餡餅”“壹夜成富翁”的神話,許諾投資者高額回報。為了騙取更多的人參與集資,非法集資人在集資初期往往按時足額兌現承諾本息,待集資達到壹定規模後,便秘密轉移資金或攜款潛逃,使集資參與人遭受經濟損失。

2、編造虛假項目。不法分子大多通過註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打著響應國家產業政策、開展創業創新等幌子,編造各種虛假項目,有的甚至組織免費旅遊、考察等,騙取社會公眾信任。

3、以虛假宣傳造勢。不法分子在宣傳上往往壹擲千金,聘請明星代言、名人站臺,在各大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發布廣告、在著名報刊上刊登專訪文章、雇人廣為散發宣傳單、進行社會捐贈等方式,制造虛假聲勢。

4、利用親情誘騙。有些非法集資參與人,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業績,有時采取類傳銷的手法,不惜利用親情、地緣關系,編造自己獲得高額回報的謊言,拉攏親朋、同學或鄰居加入,使參與人員迅速蔓延,集資規模不斷擴大。

二、行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認定其行為屬於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

1、集資後攜帶集資款潛逃的;

2、未將集資款按約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揮霍、濫用,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3、使用集資款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4、向集資者允諾到期支付超過銀行同期最高浮動利率50@0以上的高回報率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壹百七十六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