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門頒發營業執照時,工商局網或全國企業信用公示系統中已經錄入了。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市場主體的註冊登記、許可審批、年度報告、行政處罰、抽查結果、經營異常狀態等信息。
查詢範圍,本系統提供在工商部門登記的各類市場主體信息查詢服務,包括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等。查詢方法,用戶可輸入市場主體名稱或註冊號進行查詢,註冊號是精確查詢,市場主體名稱是模糊查詢。
對於無效的查詢條件,將不會顯示查詢結果。查詢方式是,輸入企業註冊號查詢;輸入企業全稱精確查詢或企業名稱關鍵字模糊查詢。模糊查詢結果記錄多於5條時,可輸入更精確的查詢條件進行再次查詢。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統壹規定。
其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壹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註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七十九條 公司合並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註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