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載、安裝或使用字體過程中是否有“明碼標價”並告知“使用未經授權的字體”。如果沒有,這就是明顯的“碰瓷”。
2、外包公司做的事,當然不能逃避“侵權”的責任。
大家應該同仇敵愾,以“知識產權保護”的名義拒絕這類公司的所有字體,實際上卻交給流氓外包公司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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