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技術股和資本股分配股權的方法如下:
(1)可以對技術進行價值評估,折算成現金價值,然後按照出資比例分配股權或者協商確定股權比例;
(2)按照股份制和利潤分配原則,按持股比例進行利益分配;
(3)也可以按出資比例直接分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由公司章程規定,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二、技術和資本的區別?
根據投資者投資方式的不同,公司可以分為兩種類型:科技型公司和非科技型公司,具體如下:
1,出資不壹樣,技術股不需要實際出資,但技術是需要出資的,而貨幣股必須實際出資;
2、權利不同,技術股不享有貨幣股股東的權利,但享有技術的處置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