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信息人員制定擬發布信息的內容並填寫《互聯網信息發布審核表》。
(二)負責人審核,重點是擬發布信息的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和保密性。
(三)市政府辦公室直接發布的信息由分管主任審定簽發,重要信息經主任審定後方可在網上發布。
(四)部門或鄉鎮辦事處擬發送的信息經信息審核負責人審核簽發後方可上傳,重要信息經部門或鄉鎮辦事處主要負責人審核批準後方可上傳。上傳信息由市政府網站管理人員報市政府辦公室分管主任審核後方可在網上發布。
(五)市政府網站管理人員根據有關領導的意見,在網上發布信息前,對程序是否符合相關要求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