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正在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草案提出,在公共場所安裝圖像采集和個人識別設備,應當是維護公共場所安全所必需的,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並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誌。所收集的個人圖像和個人身份信息只能用於維護公眾安全的目的,不得披露或提供給他人;個人單獨同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擴展數據:
2塊錢就能買到上千張人臉照片。
記者調查發現,在壹些網絡交易平臺上,只要花2元錢就能買到上千張人臉照片,而5000多張人臉照片的價格不到10元。瀏覽商家素材庫,裏面全是現實生活照片、自拍等個人隱私照片。
當記者詢問客服這些圖片是否涉及版權時,客服予以否認,但無法提供任何證明照片版權的材料。
可以想象,如果這些包含個人信息的人臉照片落入不法分子手中,照片的主人不僅可能遭遇精準詐騙,遭受財產損失,甚至可能因為其人臉信息被用於洗錢、涉黑等違法犯罪活動而卷入刑事訴訟。相關部門也在加大力度打擊倒賣人臉信息的違法行為。
央視新聞-刷臉時代,我們的個人隱私或財產安全嗎?專家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