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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註銷公示多少天

法律分析:1、領取營業執照後未開展經營活動,也就是沒有開過發票,沒有報過稅,壹般是指只是拿到營業執照,沒有去稅務局報到過的企業。2、申請註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企業先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簡易註銷公告》專欄主動向社會公告擬申請簡易註銷登記及全體投資人承諾等信息(強制清算終結和破產程序終結的企業除外),公告期為45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壹百八十三條 公司因本法第壹百八十條第(壹)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四十壹條 公司解散,依法應當清算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