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嗎?

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嗎?

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後果:

1.加載到業務例外列表中的記錄將伴隨有“生命周期”

對未按期公示年度報告的企業和個體戶,將從商事登記簿上除名,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並予以公開。少數經營者認為,目前恢復商業登記簿記載的申請程序非常簡單。即使沒有按時提交年報,只要提交申請就可以恢復。

需要提醒的是,只要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就會向社會公示,接受全社會的監督。即使恢復到商事登記簿,經營異常的痕跡也會伴隨“終身”。

2、政府部門實施信用聯合懲戒。

對未按期進行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和個體戶,在辦理工商登記、行政許可審批、資質審查、從業資格等相關事項時,行政部門將進行認真審查。

政府各部門將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方面,依法限制或禁止被列入非正常經營名單或名稱的企業。

3.有限的日常商業活動。

商業異常清單中的信息已被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用作貸款、擔保和保險等商業活動的參考。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和個體戶,金融機構不予受理其銀行開戶、貸款等業務。

4.交易對手拒絕在信用可疑的交易中合作。

市場上的交易對手在選擇交易對象時,也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商事主體進行更加嚴格的審查,甚至取消與他們的合作。

5、載入連續三年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三年且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企業,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並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因此,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是經營異常名錄的連續結果,是更為嚴重的失信行為。

擴展數據:

被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作為經營異常企業責任人的,也要在各地受到限制。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個體戶等信息,將納入信用監管系統,限制其任職資格相關事項。

三年內不得擔任其他商事主體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包括上市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

《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應當作出納入決定,將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信息記入企業公共信息,並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統壹公示。列入決定應當包括企業名稱、註冊號、列入日期、列入理由和作出決定的機關。

第六條規定,企業未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上壹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該年度報告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將其納入經營異常名錄的決定,並予以公示。

第七條規定,企業未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其在10日內書面履行公示義務。企業在責令期限內未公示信息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責令期限屆滿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決定並予以公示。

第八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進行抽查或者根據舉報進行核查,核實企業公開信息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弄虛作假的,應當自核實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決定,並予以公布。

百度百科-業務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