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實踐中,計算後續治療費的方法有很多種,因計算方法不同,可能直接影響到能否得到法院支持。通常後續治療費有以下計算方法: 1、按照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或醫生的建議進行估算。以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或醫生的建議來估算後續醫療費無醫學或法律依據,可能對雙方都不公平,法院大多不予支持。 2、委托 司法鑒定機構 對後續治療費進行評估。以這種方式計算出的後續治療費壹定要在雙方同意並***同選定鑒定機構的情況下才能得到法院支持。很多當事人自己去委托鑒定機構進行評估,最後 賠償義務人 對鑒定結論有異議,法院可能要求雙方***同委托鑒定機構進行評估或者直接駁回對後續治療費的訴訟請求。 3、參照類似病例的後續治療及護理標準計算。這種計算方式也存在無科學依據的弊端,加上個人的身體情況、治療手段等存在差異,這種計算方式也存在不公平的情況,法院不會認可。
法律客觀:《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及賠償標準》 二、賠償標準 醫療費醫療費包括當事人為治療傷疾而支付的掛號費、檢查費、治療費、手術費、醫藥費、住院費、康復費、整容費和後續治療等費用。 誤工費:誤工費根據當事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住宿費:當事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從外地到本市處理交通事故,實際發生的住宿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