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被取消稅收的公司可以恢復。
稅務註銷後,如果發現公司還有應納稅款或者需要補稅,那麽公司可以向稅務局申請恢復稅務登記,補稅,並按規定繳納相應的滯納金。
此外,如果公司註銷前未進行稅務清算,或者存在其他稅務問題,也可以向稅務局申請恢復稅務登記,按照規定進行稅務清算,繳納相應稅款。
需要註意的是,已經註銷的公司稅務登記後,需要重新進行稅務登記和申報,並按照規定繳納相應的稅款和滯納金。同時,公司也需要在恢復稅務登記後及時處理相關稅務問題,確保公司稅務狀況合法合規。
綜上所述,被註銷稅務的公司,原則上可以恢復,但需要按照規定進行相應的操作和處理。如有疑問或需要進壹步幫助,建議咨詢專業稅務顧問或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條:“納稅人必須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確定的申報期限和內容內,據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五條:“納稅人在稅務登記後,因變更名稱、住所、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登記類型、經營形式、核算方式、經營範圍、註冊資本、經營期限、營業執照號碼、增設或者註銷分支機構等稅務登記內容,應當申請變更稅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