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才放。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才放。

法律分析:1。婚前買房,婚後辦理房產證。此時,在準備辦理房產證之前,夫妻雙方需要就房屋是否認定為* * *財產達成壹致,但必須遵循自願的原則。如約定在房產證上登記雙方姓名的,辦理房產證時夫妻雙方需攜帶身份證和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如果只登記了壹方的名字,還需要另壹方的財產放棄聲明。2.婚前買房未取得房產證,可根據相關購房材料和結婚證上標註的日期判斷;可以婚前和對方協商,婚前財產公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壹)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所得;(三)知識產權收入;(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丈夫和妻子有平等的權利處理所有財產。

第1063條夫妻壹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壹的: (壹)夫妻壹方婚前的財產;(2)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壹方因身體受到傷害而獲得的;(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丈夫或妻子的財產;(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壹方所有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