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應提交營業執照);
(二)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復印件(法律、行政法規或商務部另有規定的除外);外商投資企業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3)企業章程復印件(非企業法人無需提交)
(4)稅務登記證復印件;銀行開戶證明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報關單位登記表和報關單位管理人員登記表;
(五)與註冊有關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提交上述復印件的,應當蓋章確認,並提交原件核對。與註冊有關的其他文件和材料;固定生產經營場所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或房屋租賃證明及出租方房屋所有權證或土地證);企業授權委托書和經辦人員身份證明等。